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77号)要求,现就2025年度丽水市莲都区工业与信息化领域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贯通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本区非公企业从事机电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机动车检测维修、通信工程、医疗器械、工业设计等列入国家、省统一考试专业的,一律不予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高技能人才申报条件参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7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1.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淡化学历要求,具备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可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应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获得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相应系列助理级职称评审。
2.继续教育。严格执行《丽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制管理实施办法》(丽人社〔2020〕83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过渡期有关要求的函》。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2学时)。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时,其符合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的年份应当与所申报职称规定的年限要求一致,并且申报当年和前一年度连续两年均符合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的才能申报。与所评职称专业相关的技能培训、技能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视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学习途径:(1)一般公需科目学习报名网址:丽水市人力资源综合服务系统https://rlzy.lshrss.cn/,选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未实名用户请在安全中心先实名),考试通过后在首页点击“我的证书”打印即可(技术咨询电话:2687181)。
(2)工业与信息化领域专业科目和行业公需科目根据省经信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的通知》(浙经信人事〔2018〕99号)文件,提供相关依据,登录“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https://jxjy.jxt.zj.gov.cn)登记学时,也可登录“丽水市专业技术人员学时管理登记系统”(http://xsgl.lshrss.cn/#/)相应的网络学习平台上学习。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进行申报,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8月13日。
四、申报评审流程
(一)审核上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实行网上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人社部门审核等程序上报初评委。
(二)组织评审。初评委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通过的评审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专家评审。
(三)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初评委办公室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评审结果报区人力社保局。
(四)发文公布资格。区人力社保局审核评审结果后发文公布。文件公布后,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生成电子证书。
(五)下载电子证书和评审表。职称评审业务完成后,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登录“省平台”系统,在相应菜单栏下载电子证书。用人单位通过法人账号登录系统下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带公章),打印后存入申报对象个人档案。评审委员会、人力社保部门可在系统经办端下载评审表,评审表在电子证书生成后方可下载。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人员应认真学习本通知及资格申报条件、申报评审流程和材料要求等各项附件精神,了解评审流程,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申报内容;申报材料要真实完整,佐证材料齐全有效,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
2.用人单位要做好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培训指导,认真组织申报审核,严格履行审核职责,执行审核公示程序;要指导申报人员规范平台申报,强化对弄虚作假申报行为的监督管理,维护诚实守信环境。
3.职称评审原则上按人事隶属关系(社会保险、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一致)进行申报,对于人事隶属关系在我区,但三者不全在一个地区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时,原则上由社会保险参保地单位申报。
4.初评委联系方式如下:莲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蓝晓晖,电话0578-2278192。
附件:1.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2.用人单位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莲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8日
附件1
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流程
完善个人信息和业绩档案库。申报人员登录省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后,分别点击进入“个人基本信息”和“我的业绩档案”菜单,完成有关内容填写和资料上传,经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具体操作详见平台首页的《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1.“我的业绩档案”保存后需经用人单位审查通过后才可在申报时提取。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若本单位初次使用本平台,需先由单位人事负责人注册用人单位账号,登录并通过本平台提交授权委托证明,绑定单位名称后,本单位申报人员才可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现工作单位名称”信息。
二、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进入“用户中心首页/职称评审申报”,选择“2025年度莲都区工业与信息化领域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贯通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申报计划”,查看所有要求后,点击最下方的“马上申报”,进入职称评审申报页面:
1.上传证件照。系统默认省内身份证照片。照片用于制作职
称电子证书,不符合相应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核。如自己上传照片,应为1寸、2寸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且小于1M,大于215*300(宽*高)像素,照片宽高比大于等于0.65且小于等于0.8。上传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个人承诺页面。
2.签署个人承诺。申报人员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扫描页面上的二维码,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字迹要求端正清晰,签署成功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申报信息”页面。
3.填写申报信息。按要求填报各项申报信息,其中“本人述职”内容为专业工作业绩情况(限1000字以内),选择职称受理点,然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选择相关业绩”页面。
4.选择相关业绩。根据工业与信息化领域工程专业工程师评审要求,从个人业绩档案库中提取相应业绩材料。业绩材料要求突出专业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系主要贡献者依据。申报人员的专利业绩,如通过专利权转让并变更发明人取得的,在评审时不予认可。业绩佐证材料(包括实施方案或合同、过程资料、竣工资料,并在本人姓名处加上标注)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上传相关附件”页面。
5.上传相关附件。根据评审工作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所有附件确认上传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预览确认提交”页面。
6.确认申报信息。预览所有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由所在单位审核。
7.报送评审表等材料。取得任职资格人员的评审表,按报送程序经盖章确认后,将评审表存入申报人个人人事档案。
三、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1. 从事专业栏:指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时所从事的专业。专业名称详见系统内评审计划—可评审专业。
2.专业工作年限:指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整年年限,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2025年12月31日。
3.单位考核情况:指近三年考核情况,需填逐年考核结果,如“2022年合格”“2023年优秀”“2024年合格”。在相应栏目上传专技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4.申报人员应重视省平台显示的内容,严格按照平台显示的栏目逐项对应申报,并提供相应的有效佐证材料;如申报人未按照平台内容条目对应申报并录入相应佐证材料,造成相应业绩不得分的,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工作业绩和个人述职须反映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内容,内容要真实、完整。
5.确保上传材料的完整性。评审委员会采取专家网上评审方式,评审材料一律以上传至省平台的材料为准,须做到内容无误、图文清晰,附件务必正方位上传,做到正确、整齐,一次报齐。不符合要求的,将在评审时酌情给予扣分。
附件2
用人单位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一、用人单位网上审核操作办法(具体操作详见平台首页的《用人单位操作手册》)
1.注册并登录省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若为首次登录,需先提交授权委托证明,系统审核通过后,单位经办人员会收到12333短信提示。
2.点击“业绩档案审核/具体姓名”,查看该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详情并审核。注:申报人员的业绩档案未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前,无法进行职称申报。
3.点击“职称申报资格审查/具体姓名”,查看该申报人员详细申报信息,不具备申报资格的,点击“不通过”并说明理由;资料提供不完整或有误的,点击“退回”并说明理由;符合申报条件的,点击“通过”按钮,并填写审核通过意见。
4.资格公示并报送。确定所有申报人员审核通过后,导出公示表,将申报人员评审材料在单位公告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送所在地管理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