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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陈某平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进行返还的公告
索引号: 002650189/2025-64874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 2025-07-08 10:01:00

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陈某平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进行返还,特公告如下:

我局立案侦办的“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陈某平被诈骗案”一案,经侦查,已于2025年4月3日依法对涉案的李某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现拟对涉案的资金返还给被害人陈某平,现予以公告30日;如对上述处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提出申请,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法返还该涉案资金。

冻结账户:李某;账户所属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银行账号:6228*****8043956570;返还资金:194896.67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联系人:纪警官;联系电话:0578-2787217)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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