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的通知》(浙财文〔2024〕27号)、《关于印发2025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项目储备库清单的通知》(浙文物函〔2024〕1282号)、《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做好省级文物保护资金备案工作的通知》(浙文物督函〔2025〕1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区收到省财政厅下达转移支付2025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共计47万元,现对具体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限:从2025年6月20日起至6月26日,共7天。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丽水市莲都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信函以当地寄出邮戳时间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288号415办公室
联 系 人:柳晓和
联系电话:0578-2605113
附件:莲都区2025年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分配表
丽水市莲都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6月20日
莲都区2025年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分配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下达资金数 | 资金分配数 |
1 | 丽水市莲都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浙江铁工厂旧址消防工程 | 文物平安工程项目 | 470000 | 470000 |
总计 | 470000 | 4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