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部门信息公开 >区商务局 >公告公示
首页
关于拨付2024年丽水市莲都区5-8月新能源车补资金的公示
索引号: 11331102MB0853505W/2025-63897      发布机构: 莲都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 2025-04-07 16:15:24

根据《丽水市商务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丽商务〔2024〕18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行动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24〕59号)等文件精神,经丽水万邦天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及部门审查,拟拨付丽水市丽水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等15家车企2024年丽水市莲都区5-8月新能源车补资金共204.7万元,其中因丽水纯色汽车有限公司已停业,故该车企消费者由区商务局直接拨付。

因国家、浙江省相关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出台,且根据《丽水市商务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丽商务〔2024〕18号)文件精神,“申请报废更新补助的,不再享受新能源汽车补助、旧车置换购新补助、汽车消费券等政策”。后续如有新能源车补消费者前往申请报废更新的,将予以追回其新能源车补资金,特此说明。

现将资金拨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莲都区商务局226科室(解放街51号)

联系方式:0578-2278303


附件1 2024年丽水市莲都区5-8月新能源车补资金拨付情况表.docx

附件2 丽水纯色汽车有限公司2024年5-8月新能源车补消费应付补贴明细表.docx

 

 

莲都区商务局

2025年4月7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