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浙商务联发〔2025〕2号)和《2025年丽水市加力扩围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丽发改资环〔2025〕30号)文件精神,经消费者申报,区商务局审核,拟拨付2025年国家汽车报废更新第三批(4月16日-4月25日审核通过)补贴车辆共112辆,涉及补贴资金共计193万元。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8日,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莲都区商务局商贸科 联系电话:0578-2278303
附件:1.2025年国家汽车报废更新第三批(4月16日-4月25日审核通过)车辆补贴申领情况表.xlsx
丽水市莲都区商务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