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向社会公开购买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保险人名称: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项目名称: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
三、保险责任:详见询价文件第三部分。
四、保险期限:一年,保险责任自缴费次日起生效。
五、承保方案:
保险方案 | 价款 |
年累计赔偿限额/保险金额 | 1000万 |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500万 |
六、保险费:一年总控制价5.5万元,保费以合同总价一次支付。
七、特别约定:向前追溯期20年。
八、申报要求:
1.具体以附件询价文件中的要求为准。
2.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有意申报的单位,请于2025年4月21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止将本项目的报价文件资料以密封形式,送至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306办公室,联系人:唐锰,联系电话:0578-2668150。
逾期未送达或不按指定地点送达报名合格资料,本单位不予受理。
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采购项目询价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