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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 797629884/2025-63992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     
索引号 797629884/2025-63992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 文号
组配分类
成文日期 2025-04-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

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丽水市人民医院同位素及射线装置扩建项目

丽水市丽阳路与凉塘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

丽水市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同位素及射线装置扩建项目

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丽水市丽阳路与凉塘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

投资:600(万元)

规模:利用已建好的核医学科PET/CT机房开展PET显像诊断,拟新购置1台PET/CT,属于Ⅲ类射线装置,并使用核素18F进行显像诊断。

无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治理恢复措施。

大气环境:放射性废气通过核医学科东侧排风井抽吸至楼顶排出,排气口设置于住院楼楼顶(该处上方无建筑且远离主楼),高于屋顶1.5m处,并设置活性炭过滤装置,活性炭定期更换。

地表水环境:放射性废水通过专门管路收集,经管道排入放射性废液衰变系统,完成衰变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固体废物:一次性注射器、棉签、滤纸分类收集在各相关工作场所的污物桶内,含放射性同位素的固体废物暂存在污物间内的铅废物桶内,在其中暂存一段时间半衰期后,作为非放射医疗废物统一处理;放射性废物收集在有相应防护屏蔽的铅废物桶,自然衰变一段时间半衰期后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416日至20254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2090019 传真:0578-209001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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