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防指,区防指成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家防办、省市防指办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25年乡村两级防汛防台抗旱行政责任人和“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到人”名单予以公布。
请行政责任人、包保责任人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防强台、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措施落实,组织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各项工作。
附件:1.2025莲都区乡村两级防汛防台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2025年莲都区防汛防台工作“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到人”名单
2025年莲都区防汛防台工作“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到人”名单.xlsx
丽水市莲都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