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咸宜村9号民居位于丽水市莲都区丽新乡咸宜村,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点,因衢丽铁路修建项目需要,拟实施咸宜村9号民居迁移保护工作,搬迁至原址北侧的占湾村内。根据国家文物局印发《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7号)要求,咸宜村9号民居迁移保护工程必要性与可行性已经通过论证评估,现将拟迁建保护情况公示向社会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需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来电形式向丽水市莲都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意见建议。
公示期限: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3日
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288号区文旅局
联系方式:0578-2605113
丽水市莲都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