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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5年莲都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第二批参与商家和回收企业的公告
索引号: 11331102MB0853505W/2025-63717      发布机构: 莲都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 2025-03-24 09:17:12

为进一步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莲都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第二批参与销售商家和回收拆解企业,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销售商家

1.具有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范围,并取得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实体销售商家。

2.遵守税务、统计等法律法规,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

3.近二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

4.履行报废电动自行车代回收暂存义务,确保将代回收的报废电动自行车交予合规的回收拆解企业。

5.具备可以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做好相应台账的整理,配合相关审计。

6.签定承诺书,支持并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接受事先垫资、过程结算,承诺不趁机涨价,接受主办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7.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不为个人用户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二)回收企业

    1.依法注册及纳税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且具有回收拆解资质或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2.近二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

    3.有单独的场地临时存放从电动自行车上拆卸下来的蓄电池,场地内应配备专人管理,实行严格安全内控,拆解场内设置监控,严禁回收的电动自行车再次流入市场销售或使用。

    4.收回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在拆解处理后应将行驶证、牌照及时收集并上缴辖区公安交警部门。

    5.取保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车辆全部强制报废,并建立完备的再生资源进出库以及流向台账。

    6.若无蓄电池回收拆解资质的,应按照要求及时送交具有蓄电池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进行规范回收、处理。

二、报名材料

(一)申请表(含承诺书)

(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和银行结算账户(需为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

(四)近二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证明(企业可至“信用中国”官网查询并下载报名,个体户由商务局统一查询。)

以上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莲都区商务局(莲都区解放街51号226办公室),或者将全套材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 LDQshangwu@163.com(邮件名称请标明x x单位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报名材料)。

三、报名时间:

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27日17时,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78-2278303。

四、其他说明

    1)经审核入选的商家,须与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商家必须为消费者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方可享受补贴优惠。

    2)商家接受社会各方监督,按照要求参与政策实施,配合做好各项审计、营销宣传等工作;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变相提高商品价格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投诉纠纷,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3)因参与商家原因造成的应补未补、少补等消费者损失和多补、违规补贴等损失,由参与商家承担;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商家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属地政府。

4)参与商家采取自愿退出政策,活动过程中自愿退出的,应提前向商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商务部门终止其参与资格,清算资金。参与商家出现骗补、套补等违规违法行为,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参与资格终止后,不免除其参与政策期间所应承担的责任。


附件:1.销售单位报名表.wps

          2. 回收企业报名表.wps

                                    莲都区商务局

2025年3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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