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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莲都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2650015/2025-00429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5-01-20 10:49:5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条,包括财政信息7条,机构信息7条,财政共富资金12条,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答复23条,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14条,意见征集和采纳18条,统计信息12条,公告公示8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6条,行政事业性收费6条,地方债务2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3条,公开年报2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2条,人事信息2条,其他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共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件,完成处理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持续做好政策文件梳理,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系统清理、实时更新,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对公开的其他文件进行逐一自查,清理重复公开的文件,对继续保留文件按照现行规范补充完善各项要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二是扎实推进民生信息公告公示,依托“财政共富资金”栏目及时公布资金分配进度、支付情况等,精准落实共富资金,切实提高使用效益。三是不断完善财政重点信息公开,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相关信息,推进政府采购、惠农政策、资金发放信息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细化为重要政策及解读、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三个子栏目,帮助基层部门第一时间知晓政策、掌握政策。

(四)平台建设

一是动态维护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及时、准确公开莲都区财政局所属事项,及时修正和更新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常用信息等内容,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二是全力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开通预决算公开栏目,及时完成上年度政府决算公开和本年度政府预算公开,协助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做好本单位部门预决算公开。三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充分发挥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浙里报”应用的平台传播能力,及时发布政府采购公告、监管公告、质疑回复公告以及财政法律法规、开支标准、财会制度等政务信息。四是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部门信息通过本单位审核后发布,区政府信息由大数据中心进行审核,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机制。

(五)监督保障

2024年,莲都区财政局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和范围,建立考核通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人并作为考核重要依据。相关工作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定期接受社会评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责任追究,本年度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1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略显不足,公开内容有待充实完善,专栏的更新频率及数量仍需提升;二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较为单一,公开渠道主要为政府网站,文件解读采用图解等形式较少。2025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着力提升:

(一)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规范录入岗和审核岗工作人员操作流程,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形成办公室直接负责、各科室单位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及时规范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协助各单位完成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三)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按照《莲都区财政局保密工作制度》落实公开信息管理,压实审核岗工作人员责任,加强主动公开文件中个人信息识别,严格执行多重审核制度和脱敏操作,杜绝个人信息泄露隐患,确保单位和个人不出现泄密现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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