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确保水产品安全稳定供给,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24”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农渔发〔2024〕7号)要求,农业农村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2024年水产养殖交叉执法检查行动。
2024年9月3日至4日,农业农村部第五工作组来我区开展交叉执法行动,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总队长夏龙平担任组长,组员来自国家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费建庆、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副总队长吴建新、市农业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金立、区农业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潘丽兵等陪同检查调研。
工作组一行前往丽水市丽锦渔业发展有限公司、莲都区金满水产苗种场和3家兽药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实地检查水产养殖主体“三项记录”,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产地检疫等制度执行情况,兽药经营主体许可证、产品购销记录等。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省、市水产养殖执法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执法案卷,与参会人员进行交流。对我区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开展及执法案卷规范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水产养殖监督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将严格落实水产养殖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记录规范性管理,加大水产养殖场的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打击各类渔业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各种方式规范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管理,保障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
(供稿人:吴永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