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部门信息公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公告公示
首页
莲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节水型企业和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通知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4-09-25 12:59:40

各企业:

为做好2024年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和省级节水型企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洁生产审核企业

请参与的企业,于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区经信局。同时,于2025年3月25日前在“浙企智造在线”(https://xzz.jxt.zj.gov.cn)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审核报送。

二、省级节水型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7〕31号)要求,请已取得市级节水型企业申报省级节水型企业。请企业于10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经信局。企业需于11月1—11日期间在“浙企智造在线”(https://xzz.jxt.zj.gov.cn)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联系人:杨水梅,0578-2278307

莲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25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