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0285/2024-67024 | 文号 | 莲取水告字〔2024〕4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9-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水利局 | ||||
丽水市斯通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向我局重新提出取水许可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取水信息公告如下: 取水单位:丽水市斯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取水水源:大溪二级支流郎奇坑,取用地表水。 取水地点:莲都区碧湖镇郎奇村大溪二级支流郎奇坑郎奇村段右岸。 年取水量:8.4万立方米,取水保证率为90%。 第三方对该取水许可申请认为有利害关系或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视为默示同意。 联系人:吴女士(莲都区行政服务中心水利窗口) 联系方式:0578-2278127 莲都区水利局 2024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