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业主: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21〕19 号)和《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粮食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丽农便函〔2024〕84 号),对新建连片种植 400 亩以上水稻示范基地给予奖补。经核实,2023年莲都区符合新建连片种植 400 亩以上水稻示范基地的大户有5户,示范基地总面积 3195.91 亩,申请奖补资金 639182元,详细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14日。 广大群众如有异议,请于8月14日前向莲都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78-2609627。
附件:2023年度400亩以上水稻示范基地奖补资金明细表.docx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