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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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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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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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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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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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筑牢高质量发展基石(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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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共同
富裕物质
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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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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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左右;
2.力争完成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增速20%以上;
3.力争实现规上工业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覆盖率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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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政策引导与专家助力,推进细分行业“N+X”数字化改造;
2.发挥莲都白桥双创中心、义乌莲都大厦等重点平台载体作用,加快招引大数据、元宇宙、云计算等数字经济项目,形成莲都数字产业发展体系;
3.积极推行新型5G网络部署,加强乡镇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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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信局、区经合中心、莲都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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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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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服分中心落地,开展助企活动4场,收集企业诉求并办结50件以上,上报特色案例10个;
2.“企点我帮”按照每月一主题,为12个行业提供增值服务;
3.在省级刊发信息2篇,入选全省营商“微改革”案例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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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莲都区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方案》,多措并举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2.推动莲都区企业综合服务分中心在碧湖镇落地,设置咨询发布(导办)区、企业综合服务专区、休闲洽谈区、政企会客厅等功能区。聚焦项目、政策、金融、科创等涉企服务重点领域,实现企业诉求一口受理、闭环办理;
3.加强与省市部门的对接,持续深化政策、金融、能效三大计算器”及“企点我帮”“企业信用修复”等创新性工作,为企业提供更多便利,争取更多创新性工作在省竞跑者等平台刊发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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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全面深化改革服务中心、区发改局、区商务局、莲都经开区管委会、区司法局、区政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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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入实施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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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企业参展50家次以上;
2.新增有出口实绩企业15家;
3.入选丽水市2024年“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最佳实践案例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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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贸主体扩量提质。积极培育新外贸主体,通过工作招引外贸企业、培育外贸新业态、壮大传统出口行业,持续增强外贸中坚力量,全力挖掘外贸新增长点;
2.高水平“走出去”,深入推进“千团万企拓市场增订单”行动,加大展会政策支持力度,支持鼓励企业参加重点展会;
3.提升服务企业出海水平。不断优化涉外营商环境,以机制优化、培训提升等多措并举提升服务企业出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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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局、莲都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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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共同
富裕物质
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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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面推进“十项重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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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本级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
2.纳入“千项万亿”工程的项目投资完成率超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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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点针对落后指标,压紧压实各工程责任单位指标任务,深化周碰头、月例会、季晾晒推进机制,确保各项指标任务进度正常;
2.督促各责任单位充分运用“鱼”你共进系统,围绕重大项目谋划、开工、建设到投产的全生命周期,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确保项目按时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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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府办、
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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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缩小地区差距行动(1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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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区域
发展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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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力推进特色生态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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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业增加值增速6.5%;
2.引进全国领军型1家公立医院技术支持与科室共建,累计培育医疗美容机构25家以上;
3.培育省级数字化车间3家以上;
4.接待游客总人数达到58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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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快构建“医美+抗衰”全产业链条,以医美抗衰为导向,构建医疗美容产业生态链为主线,重点发展医美服务、医美抗衰、医疗美容耗材、医疗美容器械与设备等细分领域;
2.培育“六美”新业态,举办全国风景油画双年展等活动,积极推进老街区改造、古村落活化利用,开发特色文创产品,加快打造具有莲都印记的文旅产业;
3.充分发挥数字化对实体经济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深化数字健康、数字文旅等破圈融合。企业智能化诊断和智能化水平评估实现行业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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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经信局、区文广旅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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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全面补齐山区县基础设施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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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石郎线改造工程等交通水利重点建设项目投资3亿元以上;
2.新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300个以上,其中农村30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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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快推进石郎线改造提升工程、碧湖平原水系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等10个重点建设项目;
2.完善《丽水市莲都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2023-2025年)》
;
3.积极招引充电设施运营公司投资布局充电基础设施;
4.加快谋划紫金北综合供能服务站;
5.坚决完成年度建设充电桩300个(含农村30个)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信心,助推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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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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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走好共同富裕特色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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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力争一县一业总产值达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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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快实施通用设备制造行业“N+X”轻量级数字化智能化改造;
2.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持续走访企业挖掘技改意愿,结合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开展企业入户宣传调研,引导提前开展设备淘汰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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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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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区域
资源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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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迭代完善新一轮山海协作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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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续深入与结对地多领域的协作,助力莲都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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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化产业链山海协作,强化产业项目合作;
2.争取援建资金,完成山海协作援建项目年度建设任务;
3.依托发达地区市场优势,积极开展消费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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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合中心、莲都经开区管委会、区经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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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深入实施干部人才资源倾斜集成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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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举办25个左右,培训至少3000人;
2.外派到省、市相关部门挂职锻炼至少20人次;
3.至少选派150人次到项目攻坚、经济发展、共同富裕等重点工作一线进行锻炼;
4.定向委培卫生人才4人、教育人才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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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目标,创新干部教育模式,重点打造巩固式培训、研讨式培训和沉浸式培训,不断增强干部教育培训质效;
2.完善干部上挂下派和抽借调制度,积极选派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和重点项目工作一线进行锻炼;
3.依托山区海岛26县专项通道,定向委培一批教育、卫生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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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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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推进金融赋能县域共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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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2.全年新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60亿元以上,力争全年制造业贷款、科技型企业贷款、绿色贷款增量分别不低于30亿元、35亿元、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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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大对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机构实施优惠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在授信审批、激励考核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管理,建立科技型企业贷款尽职免责负面清单机制。建立银担联动平台,落实银担分险机制;
2.聚焦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推进民营和小微企业商业贷款“一类事”。完善涉企金融增值服务清单,围绕数字金融文章创新推出金融计算器,打造具有莲都辨识度、全省影响力的政务服务增值化成果;
3.深入实施金融顾问制度,擦亮莲都区“财金智囊团”服务品牌。一是开展咨询服务活动,为企业提供风险管理、财务规范、融资对接以及办事材料讲解、指导、预审等事前“一条龙”服务。二是开展企业“大走访大调研”。深入企业走访,为企业解读金融法律政策,帮助企业解决银行融资难题、拓宽融资渠道;
4.以重点改革项目为引擎,积极打造标志性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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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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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区域
资源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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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持续推进“飞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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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快“产业飞地”正泰区块的开发与建设;
2.莲都大厦完成年度投资2.6亿元;
3.“消薄飞地”实现收益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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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落实《浙江省山海协作“飞地”建设导则(2024版)》;
2.加快“产业飞地”开发建设,重点推进正泰项目建设;
3.完成莲都大厦建设与招商,力争打造山海协作标杆;
4.加强“消薄飞地”的管理与运营,助力莲都区经济薄弱村消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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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合中心、莲都经开区管委会、区国投集团、区城投集团、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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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深化新型帮共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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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助力县城承载能级提升;
2.助力帮扶联系村发展;
3.助力低收入农户增收,增速达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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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大新兴产业招引,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招商引资活动,争取落地一批百亿级、50亿级重大产业项目;
2.深化实施“千万工程”,帮助促进做强乡村“土特产”、提升乡村风貌,壮大村集体经济,每个结对联络组为帮扶村安排项目或争取资金20万元以上,单位负责人走访调研联系村不少于2次;
3.结对帮扶单位每年筹措10万元以上资金用于帮扶联系村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和困难补助,省结对帮扶单位领导每年走访联系村低收入农户不少于2次,加强低收入农户就业创业指导并开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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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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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政策
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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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完善交通领域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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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向上对接,力争省级交通补助资金向农村公路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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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谋划社会效益好的区农村公路项目,争取交通领域补助资金;
2.加强对区农村公路项目的管理,聚焦短板弱项、精准识别有效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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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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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强化财政政策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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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资金不低于13亿元;
2.落实绿色转化资金1亿元;
3.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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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大对各部门向上争取资金的考核力度,督促各单位把握项目的投资方向和政策,强化向上争取资金意识;
2.按照绿色转化资金申报方案,落实2024年度绿色转换资金使用和管理;
3.以兜牢“三保”为底线,通过自身发展建设,争取上级补助收入,最终实现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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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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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做好对口支援帮扶合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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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市对区下达的四大类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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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完成结对帮扶、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消费帮扶类指标任务,助力叙永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更好衔接;
2.做好新一轮东西部协作干部人才轮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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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局、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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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缩小城乡差距行动(2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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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
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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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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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区村级集体经济年总收入增速在11%以上,经营性收入在12%以上;
2.实现全区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3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15万元以上全覆盖;
3.2024年实现全区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在50万元以上村占比达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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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合财政补助和村级自筹资金,谋划实施一批发展前景好、投资回报稳、综合效益高的项目,探索区乡两级抱团发展新模式;
2.制定《2024年村级集体经济考核办法》,压实乡镇(街道)责任,加快推进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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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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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创新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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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累计完成市级9000亩标准地的认定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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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莲都区“标准地+农业‘双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整合统计30亩以上的流转地块和2018-2023年的山地开发数据,建立农业标准地数据初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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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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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深入推进多田套合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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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碧湖镇等4镇(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多田套合率达到80%;
2.莲都区老竹畲族镇徐庄村等2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多田套合率100%;
3.新建高标田任务6200亩;
4.按高标田建设标准恢复耕地功能(垦造耕地)动态保持在5000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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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作好“即可恢复”资源文章,指导落实各乡镇、街道按高标田建设标准恢复耕地功能(垦造耕地)动态保持在5000亩以上;
2.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争取实施符合省农业农村厅立项条件的高标准农田项目,获得最大省补助资金支持。负责研究推进不符合农业农村厅立项标准的永久基本农田如何建成高标准农田的路径、技术、方法,尽可能多建设高标准农田;
3.水利部门负责推进大中型灌区建设与现代化改造,建设一批高质量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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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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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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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址建设5000平方米节水抗旱稻种子储藏、包装、分选一体化加工中心;
2.建立千亩节水抗旱稻杂交制种繁种基地;
3.生产推广5万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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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扩建浙西南节水抗旱稻杂交制种繁种基地;
2.建设种子检测、加工、包装储藏中心;
3.试验示范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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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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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
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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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完善乡村“土特产”融合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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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现乡村土特产产值年均增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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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动处州白莲、莲城雾峰、丽水枇杷等莲都特色乡村土特产进入全省土特产名录;
2.积极组织乡村土特产参加全国、省级、知名行业协会组织的农展会、产品推介会10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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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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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健全乡村人才培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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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增农民田间学校2家;
2.推荐省级乡村工匠5名,市级乡村工匠8名,县级乡村工匠32名;
3.培训各类农村实用人才4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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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培训各类农村人才400人;
2.开展乡村工匠评选,推荐省级、市级乡村工匠和评选县级乡村工匠; 3.开展农民田间学校重新认定和评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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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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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推进农村单村水站改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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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造提升70座单村水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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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条件的单村水站净化设备全面改造提升,持续改善农村居民用水水质;
2.切实加强运维工作,全力保障农饮水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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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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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开展人文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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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建1个文化共富村;
2.开展群众性礼堂活动1000场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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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落实“文脉厚村、文创富村、文化惠村、文艺塑村、文明润村、人才兴村”六大工程,大力实施“精神家园”夯基提效工程,擦亮“村晚”“村歌”“村运会”等品牌辨识度;
2.深化“村晚”“村歌”“村舞”等品牌建设,创新打造乡村文化出圈爆款;
3.广泛开展农村基层宣传宣讲、文化文艺、展览展示、礼节礼仪等群众性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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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宣传部、
区文广旅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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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民
持续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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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高质量推动“共富123行动”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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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续推进第一批、第二批市级“共富123行动”乡镇(街道)试点项目;
2.争取4个以上项目入选第三批市级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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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动态监测第一批、第二批市级“共富123行动”乡镇(街道)试点项目推进情况,及时掌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借助共富特派员和帮扶单位为乡镇(街道)纾难解困;
2.加强基层调研,深入挖掘乡镇(街道)可复制可推广的富民增收项目;
3.争取4个以上项目入选第三批丽水市“共富123行动”乡镇试点,以项目建设推动群众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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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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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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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台莲都区无房户(住房困难户)公寓安置制度,进一步拓宽安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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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牵头探索公寓安置方式解决农民无房户(住房困难户)住房保障问题,出台相关制度,成立工作小组;
2.细化无房户(住房困难户)审查标准;
3.积极向相关部门征求安置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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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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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民
持续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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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深化党建引领“共富工坊”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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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建和提升30家处州共富工坊,建成1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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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造助农“朋友圈”,邀请商务局、农业、文旅、等职能部门专业人员加入助农“朋友圈”,开展工坊“造血行动”;
2.搭建新阵地,打造共富工坊技能孵化培育场所,打破传统农闲劳动力的职业“天花板”;
3.根据六类工坊的产业特色建立技能提升师资库,探索工学交替、导师进坊、入企研修模块化培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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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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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实施农村妇女家门口增收致富“1+N”赋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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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带动就业300人以上;
2.开展技能培训500人次;
3.稳定就业人员人均收入达1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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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大搬快聚点新增2家共富工坊;
2.君露巾帼共富工坊项目,提升改造约1000平方米的共富工坊;
3.“妈妈的味道”创业实践基地项目,提升改造500平方米妈妈的味道培训实践基地;
4.“妈妈的味道”专营店项目,按照浙江省‘妈妈的味道’统一视觉效果,打造专营形象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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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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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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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个;
2.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个;
3.创建地理标志博物馆、景区、基地各1个;
4.地理标志使用单位保险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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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地理标志培育库建设,对接农业等部门,确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培育对象,编写相关产品年鉴;
2.加强地理标志产品溯源管理,强化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日常监管,指导“处州白莲”授权使用单位规范使用地理标志;
3.加强地理标志宣传工作,以创建地理标志博物馆、地理标志景区和地理标志基地为窗口,提升地理标志“处州白莲”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力度,为地理标志使用单位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组织开展“雷霆”系列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查处冒用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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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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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深化创新林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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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业产业总产值增长率6%左右,完成5个“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在峰源乡建设林下仿野生灵芝基地200亩;
2.完成油茶保供生产年度任务1万亩以上;
3.实施森林质量提升2000亩。新造1669亩,其中油茶林1640亩;建设“一村万树”示范村3个,新造林100亩;
4.力争秋季疫情普查莲都区发生面积和病死株数下降20%,拔除白云街道、万象街道两个乡级疫点;
5.争取实现林业碳汇交易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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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持续推进“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培育壮大经营主体;
2.保障油茶种植用地,持续招引油茶精深加工企业,推动油茶全产业链发展;
3.调整优化树种结构,提高森林质量,提高碳汇能力强的树种的种植比例;
4.加强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保障森林平安健康;
5.联合生态环境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进一步探索并形成“碳汇+修复”新模式,以碳汇交易替代性修复生态功能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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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生态林业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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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民
持续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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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农村电商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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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农村、直播电商人才培训超100人次;
2.新建丽水山播共富工坊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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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开展一批电商人才培训,集聚电商人才资源;
2.指导新建丽水山播共富工坊,开展共富工坊组团活动,提高共富工坊综合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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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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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健全低收入农户帮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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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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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机构改革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
2.积极落实低收入农户公益性爱心岗位资金220.8万元,雨露计划资金70.5万元,医疗补充政策保险资金174万元,产业帮扶资金285.7万元,小额信贷贴息资金3万元,计划安排区领导结对帮扶资金110万元;
3.进一步深化新型帮共体建设,优化帮扶联系机制;
4.规范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评选优质项目立项实施。加强项目实施监督,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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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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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城乡
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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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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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8.3%;
2.开展“大搬快聚”工作,搬迁
600人;
3.开展新市民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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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浙里新市民应用,对申请人员开展赋分;
2.不断完善“大搬快聚”后续帮扶体系,完成搬迁600人转移安置;
3.强化农业转移人口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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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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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美丽大花园品质提升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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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治一批“三个区域”、市区环线公路沿线及主要门户区重点问题;
2.打造古堰画乡创国旅标志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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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印发实施《莲都区美丽大花园品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2.解决提升一批“三个区域”、市区环线公路沿线及主要门户区短板问题;
3.推进古堰画乡创国旅标志性工程建设,年度完成投资4.8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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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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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推进土地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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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3000亩以上;
2.高标田建设面积3100亩以上;
3.复垦农村建设用地4亩以上;
4.整治盘活低效建设用地500亩以上;
5.完成投资16.5亿元以上;
6.完成农民搬迁安置50户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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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小田为大田、旱地为水田、分散为集中、低等级为高等级,推动耕地数量增加、质量提升,逐步加快永久基本农田全面建成高标准农田;
2.大力推进农村宅基地复垦,做到符合条件的搬后农村宅基地应谋尽谋、应垦尽垦;
3.聚焦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等问题,大力推进低效工业用地连片整治和盘活利用,加强工业用地优化整合;
4.统筹推进区域内生态公益林保护、瓯江流域碧湖段治理、森林生态治理修复、湿地公园建设、农田生态功能提升等亮点工程,提升生态涵养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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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建设局、区经信局、区水利局、区生态林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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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城乡
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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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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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续打造城乡风貌样板区,推动城乡风貌提升行动,计划年度投资额0.4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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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续高质量推进莲都“智慧绿谷”城市新区风貌区建设;
2.联合松阳县共同开展莲都—松阳“东西风情·康养畲乡”县域风貌区试点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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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设局、白云街道、老竹镇、
丽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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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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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0.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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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照创建计划及时完成建设及后续省级验收工作;
2.加强创建指导,对标对表做好未来社区的三化九场景在空间的落位的自查工作;
3.做好验收准备,对接一批有省级验收经验的未来社区数字化单位和运营单位,为三个未来社区下一步创建验收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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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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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全域建设幸福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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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水系治理19.68km;
2.建设亲水节点6个;
3.打造高品质水美乡村2个;
4.建设滨水步道1.5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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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快推进水网建设,夯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水安全保障基础;
2.从生态修复、岸线修复等方面多措并举,持续推进高品质水美乡村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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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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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缩小收入差距行动(1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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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促进
收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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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推动“就在浙丽想创就创”共富服务社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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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增“零创空间”40个;
2.新增想创就创共富驿站社区站点3个;
3.定期开展创业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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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推进“想创就创”驿站建设,加大需求调研力度,重点向社区、重要商圈进一步延伸;
2.谋划创业项目,根据地方产业特色优势,整合各部门资源,形成合力,提供全方位的创业帮扶;
3.定期开展创业服务,结合工作实际,安排形式多样的创业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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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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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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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开发见习岗位在220个以上;
2.加大就业扶持力度,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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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业帮扶全覆盖,重点开展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做到不漏一人,应帮尽帮;
2.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开发见习岗位;
3.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打造“莲连创”公共创业服务品牌,建设高质量创业体系;
4.打造莲都特色高质量创业培训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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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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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促进
收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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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全力培育优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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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家以上;
2.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7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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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动态建立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库,围绕申报辅导、科技孵化、人才引育等方面为入库企业编制扶持方案,实现企业培育全流程跟踪指导;
2.组织专业服务机构开展诊断咨询,重点推进“小巨人”种子企业的诊断咨询和对标提升;
3.推动小微企业园提质升级,推进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园区服务和培育小微企业能力;
4.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开展专精特新产业园创建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和措施;
5.按照组链延链、扶优扶强、创新创造原则迭代升级扶工政策,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鼓励企业争先创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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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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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健全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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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会规上企业“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达到50%;
2.建会新业态企业“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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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合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下发《2024年度集体协商要约行动通知》;
2.参加全省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提高集体协商指导员理论和技能水平;
3.结合新业态建会入会工作,扩大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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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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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推进县域技能型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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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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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聚焦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乡村振兴、“一老一小”等领域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2.探索打造技能型企业,打通“职工增技—企业增效—职工增收”的共富链条;
3.推广“技能共富贷”系列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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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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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推动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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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走访重点企业10家次以上,培育重点拟上市企业1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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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走访一批重点企业。对已上市的公司进行走访,了解经营运行情况;对上一轮排摸的重点拟上市企业进行走访,了解上市意愿,宣传上市政策;对近两年新招引落地项目企业进行走访,进行上市潜力、意愿排摸;
2.做好一批辅导培育。根据走访排摸情况,梳理更新重点拟上市企业清单,安排培育计划,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辅导、问询反馈过程中合规函开具等疑难问题,对接提供资本市场培训服务;
3.迭代一批政策措施。深刻把握浙江省“凤凰行动”升级版有关要求,迭代完善企业上市支持措施,助力企业主动对接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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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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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社会
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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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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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稳定在38.5万人以上;
2.城乡基础养老金提高至270元以上,待遇水平逐步增长;
3.实现工伤和失业保险省级统筹;
4.推广企业年金,降低工伤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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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企业职工扩面数据分析,梳理重点扩面群体;
2.开展城乡待遇调研,落实减档提标工作;
3.宣传企业年金,丰富保险体系;
4.强化工伤预防工作,组织开展工伤保险风险隐患排查“清风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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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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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实施莲都区百万家庭奔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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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年新增至少1个百分点中等收入家庭,即家庭奔富实现户数914户/年;
2.城乡居民收入倍差持续缩小;
3.城镇新增就业0.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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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合出台《莲都区推动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莲都区大搬快聚产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足额做好政策兑现;
2.《莲都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补助政策的通知》《莲都区示范型城市社区银发助餐点项目实施方案》,足额做好政策兑现;
3.《关于明确托育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建立莲都区公办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试行)的通知》《莲都区积极生育支持若干措施(试行)》,足额做好政策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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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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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健全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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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含大病保险)比例分别达到69%;
2.省内异地结算定点医院开通率达到100%;
3.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持续巩固8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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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省、市医保部门关于基层门诊起付线、封顶线基准,城乡居民慢病门诊、住院和签约门诊报销比例和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的统一制度部署;
2.做好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兜底保障;
3.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惠民保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与其他救助或补助政策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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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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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慈善
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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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构建新型慈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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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增慈善信托项目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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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发挥基层乡贤在慈善工作领域的组织作用;
2.开展丽水慈善故事征集宣传,扩大丽水慈善影响力;
3.开办慈善超市,发挥莲都区慈善精准帮扶基地,打造公益品牌项目,新增慈善信托项目;
4.深化共富同行计划,项目落地出成效;
5.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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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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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慈善
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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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完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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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助联体规范运行:累计服务困难群众占在册对象的比例达到80%;上架服务项目执行数占可执行数的比例达到80%;服务项目资金投入达到100万元;联动10个部门以上;参与助联体并实施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不少于10家;
2.实施善居工程项目,年度目标为30户;
3.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今年目标为132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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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规范运行,累计服务人数占在册对象的比例分季度达到20%,40%,60%,80%;
2.实施“善居工程”,一季度完成困难对象入户评估、申请审批,做好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二季度完成项目的招投标、采购等工作,确定“一户一策”实施方案,三季度项目完成率达到70%以上,四季度项目完成率达到100%,完成验收评估、资金支付、资料录入等工作;
3.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13200元以上,该指标由市政府统一发文调整,莲都区及时调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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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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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施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1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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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公共
服务均衡
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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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全面建设“15分钟公共服务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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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满意度达到99%及以上;
2.县级公共服务均衡可及优质指数评估覆盖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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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莲都区公共服务跨山统筹一体化改革试点方案;
2.以系统性解决公共服务不均衡问题,以流动性解决公共服务不可及问题,以综合体解决公共服务不优质问题;
3.建立以常驻人口为导向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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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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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健全“1+11+N”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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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台莲都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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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莲都区公共服务基本情况摸排;
2.制定相关政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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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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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推进全域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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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稳妥有序推进2所以上农村小规模学校优化调整;
2.新增“托育角”5个;
3.新增1家市级“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
4.累计建设180个阅读空间,形成莲都区“10分钟文化阅读服务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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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台《莲都区山区公共服务跨山统筹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
2.各部门报送亮点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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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府办、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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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公共
服务均衡
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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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丰富品质文化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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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送书下乡10000册以上;
2.开展“文艺赋美 美在莲都”优质活动200场以上;
3.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423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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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品质文化生活圈拓展行动,重点推进已建成“文化圈”品质运营与常态提升;
2.激活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潜能,探索高标准公共文化空间、高品质公共文化生活、高效能公共文化治理的“莲都路径”;
3.打造一批轻资本、嵌入式、小而美、多主体的邻里文化空间;
4.实施“文艺赋美”工程,创新文化供给模式,探索文艺组织新生态;
5.常态化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营造“书香莲都”浓厚氛围,着力完善城乡基层全民阅读设施建设;
6.持续推进共享阅读,做强各类文化阵地,着力保障青少年和特殊群体的阅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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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 团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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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深化美丽浙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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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
2.PM2.5年平均浓度达到23微克/立方米以下;
3.完成7个及以上“无废城市细胞”创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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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推进“五水共治”行动,以“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和“找巡查挖”专项行动为主要抓手,不断巩固治水成果;
2.深入推进重点行业工业废气综合治理,深化机动车船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扬尘、秸秆、餐饮油烟等各类污染源日常监管;
3.制定2024年“无废城市细胞”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类型和数量,提升创建文本质量,巩固“无废城市”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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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生态环境分局、市综合执法局莲都分局、区交通运输局、莲都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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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公共
服务优质
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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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持续推进“浙里优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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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加公办园学位数,覆盖率达到63%,二级以上优质幼儿园覆盖率
92%;
2.全区城乡教共体结对实现100%覆盖,教育集团校增加到5所;在完成教共体基础帮扶任务上各任务值提高10%;
3.实施教育部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的推广应用计划,至少1项经验在省级层面推广;
4.建立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制度基本框架,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和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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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促进升等晋级,新增一二级幼儿园3所以上;新增灵山未来社区、香樟湾等2所公办小区配套幼儿园、拟提前回收2所国有承租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拟新增公办学位1620个,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3%;
2.继续做好帮扶九项基础任务;培育教共体帮扶特色项目、典型做法,持续推动平台数据建设,完善教共体考核制度;
3.带动语篇教学与“项目化综合语言实践学习”的深度结合,拓宽家校合作的广度,打造“乐学善学”的学习环境,提升教学质量,形成适合山区26县小学英语教学的莲都经验;
4.制定《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省级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试点、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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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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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公共
服务优质
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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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做实做细“情系莲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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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增“托育角”5个;
2.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率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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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推进省级示范托育机构和“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创建工作;
2.与教育部门联系,在乡镇幼儿园开设托班,逐步提高每千人托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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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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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打造“颐养在莲”山区养老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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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助餐服务覆盖率达到75%;
2.完成11个养老机构进木玩产品;
3.做好居家养老民生微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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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扩大助餐服务覆盖面,鼓励偏远山区因地制宜开展“以菜换餐”、邻里互助等形式多样的助餐模式,年底实现全区行政村助餐服务基本覆盖;
2.完成市级民生实事,分别是新增老年服务助餐点32个、为全区11家养老服务机构(含3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置木玩产品、全区年度助餐达到80万人次,村社助餐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
3.做好居家养老民生微改革试点工作,提升养老服务设施、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等,深化“颐养在莲”养老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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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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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持续推进莲都山区医疗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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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托牵头医院的优质资源对成员单位进行多方位帮扶,提升医务服务能力;
2.完成65-74周岁慢阻肺筛查项目肺功能检查800例;
3.持续开展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完成年度参保居民体检89000人;
4.完成重点人群结直肠癌10200人;
5.完成市级民生实事新增两辆巡回诊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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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开年度城市医联体工作推进会,开展新一轮的医联体帮扶协作;
2.实施新一轮基层医生师带徒培养工作;
3.完成慢阻肺筛查项目,做好疑似患者转诊复核,确诊患者健康管理工作;
4.分配城乡居民健康体检任务数,开展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动员宣传;
5.完成重点人群结直肠癌10200人任务数,对筛查阳性者动员结肠镜检查,并做好随访工作;
6.完成市级民生实事新增两辆巡回诊疗车,提升巡回诊疗次数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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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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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推进全民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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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努力培育省、市级精品赛事;
2.挖掘资源,结合各乡镇特色,打造“一片一品”;
3.举办80人次以上赛事50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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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举办碧湖新城半程马拉松、国际跳棋世界杯分站赛中国国际跳棋公开赛等省级以上赛事;
2.打造“一片一品”,培育仙渡乡象棋之乡和老竹镇拔河比赛;
3.继续推进体育赛事“三进”活动,全年力争举办80人次以上赛事50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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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广旅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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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持续推进“浙里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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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95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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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台方案《莲都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计划筹集95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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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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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施基层治理现代化行动(1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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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
基层治理
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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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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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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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精神,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创造更多经验;
2.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综合改革,努力实现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3.完善社会治理中心运行管理机制,强化“141”基层治理体系矛盾纠纷化解功能和实效;
4.创新加强综合治理,以推进非警务事项协同处置为抓手,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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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社工部、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区社会治理中心、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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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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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广“简案快办”;
2.2024年重点推进10个执法监管“一件事”;
3.全面推广“亮码检查”;
4.组织编制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并开展日常统筹,强化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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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综合执法部门和乡镇(街道)全面推广“简案快办”,缩短办案时长,减少行政成本;
2.出台制定相关“一件事”工作方案,组织推进10个“一件事”场景,建立常态化协同机制,厘清监管规则,提高监管效能;
3.编制2024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并协调统筹各单位提高“综合查一次”在日常检查中的占比,提高执法效率,减少扰企、优化营商环境;
4.组织各执法单位全面推广行政行为码“亮码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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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综合执法局莲都分局、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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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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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覆盖率达到100%,完成3支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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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实施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实现应消一体、站队一体、防消一体;
2.做好基层减灾能力提升,完成18个村级避灾安置场所建设;
3.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完善调度规范,确保有序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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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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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深化“浙江有礼”省域文明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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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区“有礼指数”达93分;
2.推选“浙江好人”2人左右,“丽水好人”8人左右,“莲都好人”40人以上;
3.文明好习惯养成实现率达88%;
4.全域文明创建推进度达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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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百行行百礼”“文明实践在身边”、社区邻里节等系列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
2.打造一批可看可感的有礼单元、有礼地标、有礼实践,以点带面做精“有礼名片”;
3.组织召开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发布活动,出版《追光——莲都区道德模范先进事迹》;
4.开展公众文明素养提升行动,持续推进礼让斑马线、聚餐用公筷、用餐不浪费、垃圾要分类、带走半瓶水、养犬要文明等文明好习惯养成实践,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5.持续开展经常化文明城市创建,统筹推进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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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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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
基层治理
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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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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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成市级廉洁文化示范点2个;
2.开辟基层廉洁文化阵地不少于5个;
3.党员、干部参与警示教育活动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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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莲都区廉政教育馆建成开馆,将碧湖新城堰头清廉景区、古井清廉村居、鱼跃清廉民企串点成线,形成新城廉洁文化风景线;
2.在全区集中开展系列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以一片一课、一学一测推动廉洁从业意识入脑入心;
3.完善“精准+闭环”的全链条廉政教育机制,聚焦“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紧盯年轻干部、村社党员等重点岗位和基层群体的廉政风险点,分层分类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4.培育多个市级廉洁文化示范点,依托特色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建设开辟基层廉洁文化阵地,加快推进新时代勤廉莲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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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妇联、区文广旅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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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
法治莲都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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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县乡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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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率、备案审查率达到100%;
2.区合法性审查中心实体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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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续深化“一图一清单一指引”审查标准体系;
2.建立全闭环运行体系,区合法性审查中心实体化运行;
3.强化制度和配套机制保障,做强审查力量;
4.推进“乡镇合法性审查”应用系统使用量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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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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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推动法律援助扩面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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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区每10万人法律援助案件量达到120件以上;
2.法律援助案件审批满意率、承办满意率分别达到97%、95%以上;
3.律师万人比达到6.5人/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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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法律援助惠及面扩大行动,根据上级要求落实法律援助政策,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2.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行动,贯彻落实“五位一体”的案件承办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挂钩的差异化补贴发放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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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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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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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公正在线赋码率达到99%;
2.案件比降至1.45以下;
3.上诉率降至1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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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统筹规划,优化改革方案、细化2024年工作任务清单、强化督办落实,打造具有莲都特色的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成果;
2.推进“司法权运行智能监督”项目建设,完善数字赋能管理模式,确保审判权规范、有序、高效的运行,确保当事人纠纷“源头解决”;
3.持续推进“司法公正在线”应用建设,强化监督测评参与性、互动性和实效性,精准落实“专办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响应处理机制,严格落实“一案一码、每案送达”,着力提升案件赋码率;
4.以案件比指标为牵引,坚持围绕质量、效率、效果三个维度,强化对重复起诉、调后执行、反复终本等重点领域领域的“程序治理”,有效降低案件比、上诉率等影响当事人“一件事”的关键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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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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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
法治莲都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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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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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检察专门办案组办理知识产权案件覆盖率达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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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专门办案组;
2.加强对侵犯商标权、著作权等刑事犯罪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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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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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打击民营企业内部贪腐和商业贿赂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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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动1个以上行业领域的民营企业内部贪腐和商业贿赂惩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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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大对民营企业腐败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重点打击妨害企业经营管理的违法犯罪,有效提升涉企贪腐案件办案质效;
2.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协作配合,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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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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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健全完善基层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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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一批重点村社开展提级监督
;
2.确定一个乡镇开展信访举报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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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村级监察工作联络通过提升规范化建设,促进履职能力提升,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有效融入基层治理;
2.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村级监察联络站站长全年完成一次以上集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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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区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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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
平安莲都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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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探索“莲城共防”智慧公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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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区“一村一警”覆盖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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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每月报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专报,固化矛盾纠纷处置经验;
2.持续强化情报研判职能,线下持续更新每月治安态势研判报告,全面把控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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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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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实施共富新“警”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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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争取入选省级改革突破奖2项;
2.“异地补植复绿”基地增长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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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碳汇修复+生态司法”的方式,健全完善行刑衔接制度,推进协同治理,进一步弥补林木补植期间产生的碳汇损失,实现碳汇价值的保护;
2.探索生态环境保护新机制,把恢复性司法理念、绿色司法理念运用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
3.推动涉林违法犯罪的后续生态修复工作,确保受损森林资源在司法办案环节得到及时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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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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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多元化无诈单元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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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诈单元数量占比上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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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派出所联合乡镇(街道)指导辖区企业建立反诈宣传劝阻队伍,开展宣讲员培训,督促规上企业每月至少开展1次反诈专题宣讲活动;
2.紧盯开学季、“双十一”、春节返乡潮、节后复工潮等可能导致电诈案件集中高发的关键节点,及时研究发布预警提示,每月不少于2条;
3.对在校师生、医护人员、以及留学生、留学生家属、侨胞等群体开展重点针对性宣传,各学校法制副校长作为各校反诈安全顾问,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普及《反诈法》关于“两卡”犯罪知识教育;
4.每月至少1次对寄递行业开展刷单诈骗、冒充客服、电商退款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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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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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
平安莲都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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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持续深化“浙里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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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
%以上;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暗访合规率达91%;
3.建成在有示范性的食品作坊35家以上、中小学“示范食堂”9家以上;
4.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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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造“两个责任”落实新机制,创新“食品安全指数”,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2.开展阳光食品作坊建设行动和中小学“示范食堂”建设行动;
3.攻坚食品安全全程数字化追溯体系建设,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溯源;
4.深化“百姓点检”惠民改革,打造企业质量帮扶、百姓免费检测等系列惠企便民新举措;
5.构建省市县乡四级立体宣传矩阵,持续深化“走进食安共富路”“浙里食安随机查”“浙里食安大家谈”“浙里食安护航系列”等品牌活动;
6.完善行刑衔接,健全食品安全打防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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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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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障措施(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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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推进
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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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加强经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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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力打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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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基层调研,通过基层探索,形成更多促进共同富裕的普遍性经验做法;
2.加强共同富裕主题宣传,策划推出群众有感的宣传推介活动;
3.加强与智库单位协同合作,进一步丰富完善共同富裕理论成果;
4.争取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新发文推广一批共同富裕典型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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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办、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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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加强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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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出系列报道,推动共同富裕相关宣传报道形成规模、形成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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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化“习近平在浙江关于共同富裕的探索与实践”重大课题研究,争取推出一批高质量、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刊发共同富裕系列理论解读文章;
2.持续开展共同富裕相关重点课题研究,统筹利用社科赋能等资源力量,推出一批深度的研究报告;
3.积极开展共同富裕重大主题宣传。继续办好“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共同富裕看浙里”等专题专栏,集纳共同富裕有关报道;做好动态报道,让共同富裕相关宣传报道形成规模、形成声势;
4.做好共同富裕舆论宣传引导,开展共同富裕领域舆情监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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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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