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办公室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莲都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引领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莲委办发〔2022〕7号)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即日起启动2023年第二批科技创新事后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兑现条目
科技交流与合作:对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达成实际性合作,给予实付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或技术服务费的30%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兑现受理时间及申报方式
受理时间: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9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和补助。
申报网址:https://ljd.jxj.lishui.gov.cn:8024/declare/#/home
申报步骤:1、法人登录,用户名和密码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一致;2、点击查看更多,选择区域—莲都区—莲都区科技局;3、选择申报事项,提供项目实施情况报告、技术合同、企业付款凭证和自付资金发票、信用承诺书,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传扫描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保存提交。
三、注意事项
申请表内法人代表与联系人如不一致,不得填写同一联系电话,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且联系人熟知企业情况,因企业方的过失导致错过本次补助的,今后不再受理和补助。
联系人:区科技局 章楷
联系电话:0578-2278091
丽水市莲都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