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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0162/2024-66211      发布机构: 区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4-07-31 18:03: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经信高新便函〔2024〕70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24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经信高新便函〔2024〕70号)

二、申报时间与程序

(一)企业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科技企业成长在线(网址: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进入“平台建设”, 选择“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或“省高企研发中心”业务模块,按照“申报指引”自主完成申报。其中,企业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专职研发人员、研发场地面积、科研设备原值、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等申报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底,其他申报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底。

1.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企业应于8月21日前完成系统申报。

2.省高企研发中心。企业应于9月10日前完成系统申报。

现场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二)区科技局登录系统,开展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省高企研发中心申报信息及有关材料的审核工作;同时,申报企业的各项无违法证明由区科技局与区级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统一出具相关材料。

三、有关要求

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提交的材料须清晰完整、真实有效。在申报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应保持一致。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后提交。

联系人:莲都区科技局  蓝李俏

联系电话:0578-2278092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25号507室


附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丽水市莲都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