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经信高新便函〔2024〕70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24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经信高新便函〔2024〕70号)
二、申报时间与程序
(一)企业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科技企业成长在线(网址: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进入“平台建设”, 选择“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或“省高企研发中心”业务模块,按照“申报指引”自主完成申报。其中,企业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专职研发人员、研发场地面积、科研设备原值、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等申报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底,其他申报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底。
1.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企业应于8月21日前完成系统申报。
2.省高企研发中心。企业应于9月10日前完成系统申报。
现场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二)区科技局登录系统,开展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省高企研发中心申报信息及有关材料的审核工作;同时,申报企业的各项无违法证明由区科技局与区级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统一出具相关材料。
三、有关要求
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提交的材料须清晰完整、真实有效。在申报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应保持一致。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后提交。
联系人:莲都区科技局 蓝李俏
联系电话:0578-2278092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25号507室
附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丽水市莲都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