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党委书记、局长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安委会办公室、工矿专业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石油化工(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医药、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行政许可与备案(最多跑一次改革)、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全域旅游、质量强区、扩大有效投资(项目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社会建设(信用工作)、共同富裕、大花园建设、生态工业、生态环保等工作。分管安全监管科(行政审批科)、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