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低收入农户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莲农发〔2022〕151 号)文件精神,对新认定的低收入农户进行摸底排查,经学生申报,村级、乡镇(街道)初审,区级审核,符合2023学年(第二学期)低收入农户雨露计划补助条件的学生共3人,补助资金0.9万元。现将拟补助2023学年第四批低收入农户雨露计划学生名单及金额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1.公示时间:2024年7月27日至2024年8月6日;
2.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了解核实情况。
联系电话:0578-2132074(区财政局)
0578-2609683(区农业农村局)
邮箱:173684451@qq.com
国务院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莲都区2023学年第四批低收入农户雨露计划拟补助学生名单表.doc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