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莲都区一季度“开门红”“开门好”实施方案》(莲稳提〔2024〕1 号)和《莲都区一季度“开门红”“开门好”就业政策实施细则》(莲人社〔2024〕4 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园区外规上制造业企业申报“首次来莲奖”、“推荐就业奖”。
一、申报对象
园区外莲都区本级规上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及资料要求
(一)首次来莲奖
(1)申请条件。初次来莲就业人员在本政策施行期限内(劳动合同签约时间为2024年2月10日至2024年3月9日)与区属规上制造业企业、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3 个月以上。“初次来莲就业”指之前从未在莲都区就业、参保。
(2)待遇标准。按 2000 元/人给予补助
(3)申请材料
1.《来莲就业补助申请表》(附件1);
2.《来莲就业补助信息表》(附件2);
3.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凭证;
5.参保记录(经办机构内部流转获取)。
(4)申报流程
1.员工向企业提出申请;
2.企业在申报期内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3.行业主管部门向人力社保部门查询员工就业参保信息,对受理材料进行复核和审核。核准同意的,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后,向财政部门提出拨付申请;
4.行业主管部门向企业发放补贴,企业代为支付至个人。
(5)申报时间。企业申报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推荐就业奖
(1)申请条件。区属规上制造业企业老员工为企业成功推荐初次来莲就业新员工,在本政策施行期限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约时间为2024年2月10日至2024年3月9日)且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初次来莲就业”指之前从未在莲都区就业、参保。
(2)待遇标准。每为企业招用一人,给予1000元奖励,每位老员工奖励总额不超过2万元。多人推荐同一人,奖励给予最先推荐者。
(3)申请材料
1.《推荐就业奖励申请表》(附件3);
2.《推荐就业奖励信息表》(附件4);
3.新员工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凭证;
5.参保记录(经办机构内部流转获取)。
(4)申报流程
1.老员工向企业提出申请;
2.企业汇总后在申报期内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3.行业主管部门向人力社保部门查询新老员工就业参保信息,对受理材料进行复核和审核。核准同意的,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后,向财政部门提出拨付申请。
4.行业主管部门向企业发放补贴,企业代为支付至个人。
(5)申报时间。企业申报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流程
线上申报 申报端:https://ljd.jxj.lishui.gov.cn:8024/declare/#/home
联系方式:莲都办事中心233办公室(丽青路25号),电话2025790。
莲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