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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 797629884/2024-65977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     
索引号 797629884/2024-65977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 文号
组配分类
成文日期 2024-07-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

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丽水申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申华水泥工业烘干炉协同年处置25万吨一般固废物资源化项目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岩泉坑口村(浙江申华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

丽水申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浙江申华水泥工业烘干炉协同年处置25万吨一般固废物资源化项目

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岩泉坑口村(浙江申华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投资:2800(万元)

规模:拟在原干粉砂浆(项目已停产)生产区域,利用干粉砂浆遗留的设备,并新增部分生产设备,实施年处置25万吨一般固废物资源化项目。项目预处理飞灰处理产物、电石渣等含高钙废渣6万吨/年,主要通过水洗提取副产物碳酸钙、氯化钙、氯化钾、氯化钠等。提取后剩余残渣与19万吨/年一般固废利用烘干炉协同处置,处置后一般固废掺入水泥,替代水泥生产中一部分配料(如沸石、煤矸石、石灰石等),一般固废主要为无机工业污泥、污染土、工业废渣、建筑弃渣等。

无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治理恢复措施。

大气环境:项目处理一般固废主要为无机物,污泥也为无机工业污泥,且污泥一般采用吨袋包装贮存,因此物料贮存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少。同时物料贮存在密封仓库内,不易逸散。

水污染物:依托浙江申华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噪声: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和安装消声器;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加强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

固体废物:由产废单位回收循环利用,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2090019; 传真:0578-209001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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