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市监财〔2023〕16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省级高价值发明专利授权补助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省级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已下达,具体名单见附件1。请相关单位及个人及时办理申报登记,补助标准为2000元/件。
一、申报时间
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1日(节假日除外)
二、申报地点
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路347号,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03办公室。
三、申报材料
1.莲都区知识产权奖励及补助申请表(附件2);
2.权利人为企业(组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收款收据。
3.权利人为个人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领款收据。
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蔡永丽,电话0578-2050512。
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