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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参与商家的公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4-06-15 14:10:50

根据丽水市商务局2024613日《函》精神及新能源汽车补贴发放工作部署,为促进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不断激活汽车市场的消费潜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特开展2024年丽水市莲都区6-7月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发放,现诚邀各商户参与,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报名时间

2024615日至620

二、活动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0578-2278303

需提供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参与活动商家要求

参与企业需为市区注册的汽车销售企业;

满足上述条件的汽车企业需填写《汽车销售企业承诺书》,承诺不趁机涨价加价,并提交包含参加活动各类乘用车销售指导价、商家承诺优惠价等相关附件后,方可列入参与活动企业名单。

当年发生2次以上(2)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及环境污染犯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亩均效益”综合评价D类、未完成节能减排年度任务的汽车企业不享受本次政策。

四、其他说明

1.参加活动车辆需要符合如下条件:

(一)消费者个人购买的家用乘用汽车;

(二)非家用乘用汽车、生产资料用车、二手汽车不参加本次活动。

(三)企业(单位)购买的用于生产经营用途的乘用车不参加本活动。

(四)为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新能源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

(五)机动车应当登记为浙K·D或浙K·F车牌

每个购车人(以身份证号为准)在活动期间只能享受1次补贴。

2.此次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时间为615日至731日,后续汽车消费券根据实际要求发放,新能源汽车补助、旧车置换购新补助活动时间为615日至731日,活动报名时间内满足条件的商家均可报名参与。

 

 

丽水市莲都区商务局

20246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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