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企业:
根据省经信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建设评价导则(2024 版)的通知》要求,请符合条件的各企业积极申报绿色低碳工厂(园区),现将文件发予大家,请大家认真对照进行申报,时间截止到6月15日止。有意向的企业可联系区经信局投资科。
联系人:杨水梅;联系方式:0578-2278307;传真:0578-2278308。
附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建设评价导则(2024版)的通知(签章版本).pdf
莲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