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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莲都区2024年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0306/2024-65102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4-05-24 10:19:09
索引号 002650306/2024-65102 文号 莲农发〔2024〕78号
组配分类
成文日期 2024-05-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莲都区2024年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我区制定了《莲都区2024年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规范项目管理,强化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并做好项目台账管理工作。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2024517

(此件公开发布)

 

 

 

 

 

 

 

 

 

 

 

 

 

 

 

 

 

 

 

 

 

莲都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517日印发

莲都区2024年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10有关精神,结合莲都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实施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以肥药两制改革为动力,以化肥减量增效为目标,围绕测、配、产、供、施五个环节,强化政策扶持,探索建立配方肥推广应用闭环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实现节本增效、提质增效,促进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区完成应用配方肥和按方施肥(实物)推广4700吨,各乡镇、街道配方肥推广任务详见(附件1)。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肥料主推配方发布制度。按照化肥定额制改革的要求,在省、市发布的农作物肥料主推配方基础上,结合取土测土情况,发布莲都区作物肥料主推配方。

(二)建立农企合作机制。引导和支持肥料企业按照区农业农村局发布的肥料配方按“方”生产;引导农资经营单位调整优化经营肥料种类,指导落实肥料实名购买、档案管理和按“方”推荐肥料品种,并将其列入农资经营规范化建设内容,共同促进种植户按“方”购肥、按“方”施用。

(三)建立配方肥推广补贴机制。

1应用范围对象

补助范围水稻、玉米、薯类、大豆、油菜、蔬菜等主要农作物。

补助对象:在莲都区范围内使用配方肥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规模种植大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公职人员除外

2补助标准及补助时间

购肥补助标准200/单次购买配方肥数量需达到50公斤以上,最高不超过30。亩均用量需符合莲都区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的相关要求(附件2)。购买截止时间为20241115

3、配方肥供肥企业确定

推广的配方按照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发布的主推作物施肥配方执行。供肥企业要求组织机构健全,营业执照、肥料登记证等证件齐全,生产条件良好,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出厂合格检验的质量控制条件。

4、申报程序

1购肥

购肥者:自主选择供肥企业购买配方肥,对购肥行为的真实性负责。

供肥企业(肥料经销商)为购肥者提供发票;为购肥者提供《莲都区配方肥申报表》(附件3做好浙农优品货记录工作;④使用工程相机拍摄全部已购买配方肥运至种植主体基地的照片1张以上(购买2吨以上配方肥的)

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肥者和供肥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义务。

2审核和公示

村委会初审:购肥者将购肥发票、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工商营业执照)、《莲都区配方肥申报表》货物运送照片等材料交至种植地所在村委会初审。村委会认真核对申报对象的身份、作物种类和面积、购肥品种和数量、购肥发票等。审核无误后在《莲都区配方肥申报表》上盖章签字,公示7个工作日,并留公示照片;通过公示无异议的,将初审材料公示照片和公示确认单上交乡镇(街道)。

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核对申报对象、村委会主任签字、村委会盖章、购肥品种和数量、作物种类和面积、购肥发票照片等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填写《莲都区各乡镇(街道)配方肥补助情况汇总表》(附件4),将汇总表公示7个工作日。

区农业农村局抽查核实按照一定比例对乡镇(街道)报送材料认真检查签字、公章,核对清册、发票;手续不规范、资料不齐全的,不予接收。

3结算和拨付

区农业农村局于6月和11月份分两次将审核意见报送区财政局复核,区财政局复核无误后通过“一卡通(折)”等形式拨付所需的补贴资金

(四)完善补贴配方肥供应链。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证照齐全、质量管理制度健全、社会信誉度佳、施肥技术服务能力强的要求,督促供肥企业做好供肥台账记录,每批供货应做好留样封存,以备质量核查。供肥企业要加强管理,确保产品质量,注重技术指导和销售服务,及时解决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五)建立配方肥推广奖励机制。对农资销售店、行政村土肥联络员推广销售配方肥的实施励政策励截止时间为20241115

1、对农资销售店配方肥推广,实施奖励政策。农资销售店按实际销售且有购肥发票的配方肥数量,给予30元/吨奖励。基本要求:给农户开具购肥发票(养分配比需标明);填写《莲都区配方肥申报表》和配方肥登记簿(附件5),种植5亩以上的农户填写施肥建议卡(附件6);做好“浙农优品”数字化实名制销售台账工作,每月定时将资料交给购肥农户所在行政村。

2、行政村土肥工作联络员为农户购肥提供服务的,按实际销售且有购肥发票的配方肥数量,给予20元/吨奖励。基本要求:帮助农户填写配方肥申请表、核实农户种植作物面积和购买配方肥数量、收集农户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做好配方肥推广宣传和张贴技术挂图工作、并及时将资料上交购肥农户所在乡镇(街道)。

以上材料经所在乡镇(街道)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助农资销售店、行政村土肥联络员账号

(六)加强施肥指导服务。制作莲都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挂图、莲都区施肥建议卡;建立施肥建议卡发放、登记留存制度,依托村两委、农资经营网点,发放施肥建议卡,实现所有行政村、规模经营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农资经营门店全覆盖,引导农民按“方”购肥、按“方”施肥。及时更新完善“浙样施”智慧施肥平台数据,利用互联网等多种手段,扩大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覆盖面。

(七)加强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鼓励农资供销企业建立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络,落实肥料包装废弃物集中存放场地。鼓励化肥生产企业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水溶肥等液态肥生产企业尽量使用可回收二次利用包装物,从源头上减少肥料包装废弃物的产生。进一步完善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鼓励企业在肥料包装物上增加循环再生标志,引导回收主体进行分类收集处置。

)加强宣传培训。利用农民信箱、莲都区政务信息网、莲都莲连看宣传科学施肥和肥料主推配方,积极营造科学施肥的良好氛围。加大培训力度,以规模种植户、科技示范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资经营人员为重点,通过试验示范、现场观摩、面对面授课等形式,指导农资经营户科学推肥和农民科学施肥,实现区域内规模种植主体、农资经营店培训全覆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应用配方肥是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整改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乡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领导,把推广应用配方肥作为高质量推进农业绿色发展长期任务来抓,明确措施,细化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形成政府主导、主体到位、推进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环保督察整改目标顺利实现。

(二)建立分级负责制区农业农村局加强科教、执法、农技推广、土肥等科室(中心)的分工协作,人事和科技教育科负责浙农优品-主体生产模块信息录入;土肥能源发展中心负责配方肥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提供粮油种植面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农资店管理、农资市场巡查、配方肥质量抽查。区财政局做好资金落实及监督检查工作。供销充分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指导农资企业落实“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动。各乡镇(街道)要做好用肥单位的审核、登记、公示、资金发放等工作,要对本区域内配方肥补助数量、面积、补助对象的真实性负责,把好审核关,保证政策公开透明。供肥企业(肥料经销商)建立肥料销售网络,保质保量供应配方肥;做好浙农优品货记录工作加强施肥技术指导,及时解决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三)严格产品质量监管。加强对配方肥质量的监管,加大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供肥企业(肥料经销商)三年内参与各级补助肥料产品供肥资格,取消该补助对象三年内享受配方肥的补助资格

1.供肥企业、肥料经销商、补助对象实施过程中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的;

2.一年内,在各类监督抽查和供货产品抽查中,供肥企业(肥料经销商)累计出现2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或因产品质量不达标被投诉举报并核实的;

3.供肥企业(肥料经销商)伙同补助对象套取、骗取补助资金的;

4.补助对象将配方肥产品作为指标买卖,或变相套购享受补助,造成肥料外流的。

5.供肥企业(肥料经销商)未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做好实名购肥台账的。

、实施期限

本实施方案2024615日起施行,有效期20241115方案中涉及到的奖励政策自202411日起执行,实施时间至20241115日结束。   

 

附件:

1.莲都区各乡镇街道配方肥推广任务量及资金分配表

2.莲都区主要作物化肥定额制施用标准参考指标(试行)

3.莲都区配方肥购肥申报表

4.莲都区各乡镇(街道)配方肥补助情况汇总表

5.农资店推广主要农作物配方肥登记明细表

6.莲都区施肥建议卡

 

 

 

 

 

 

 

 

 

 

 

 

 

 

 

 

 

 

 

 

 

 

 

附件1

莲都区各乡镇(街道)配方肥推广任务量

资金分配表

 

乡镇(街道)

配方肥推广任务量(吨)

配方肥补助资金万元

配方肥工作经费万元

紫金街道

100

2

0.5

岩泉街道

120

2.4

0.6

碧湖镇

1500

30

7.5

联城街道

400

8

2

大港头镇

450

9

2.25

老竹镇

450

9

2.25

雅溪镇

360

7.2

1.8

太平乡

360

7.2

1.8

仙渡乡

300

6

1.5

峰源乡

220

4.4

1.1

丽新乡

320

6.4

1.6

黄村乡

120

2.4

0.6

合计

4700

94

23.5

 

 

 


附件2

莲都区主要作物化肥定额制施用标准参考指标(试行)

 

 

作物

近几年单位面积平均施肥量(kg/亩)

农业农村部推荐施肥量(kg/亩)

最高限量值

(kg/亩)

化肥总量

氮肥

化肥总量

化肥总量

氮肥

单季稻

35

22

23-32

26

17

油菜

24

14

21-24

21

12

薯类

28

15

25-27

25

13

茄果类

89

45

70-90

70

35

西(甜)瓜

80

31

66-80

66

25

茶树

41

27

28-44

28

25

柑橘

59

23

45-56

45

20

梨树

50

19

40-55

40

16

桃树

55

20

40-50

40

16

葡萄

50

20

40-50

40

15

注:薯类指甘薯和马铃薯

 

 

 

 

 

 

 

 

 

 

 

附件3

莲都区     年配方肥购肥申报表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作物名称


种植地点(地块)


应用面积(亩)


购肥量(吨)


申报人承诺

1.种植作物、面积及购肥数量等信息属实;

所购肥料仅用于申报人种植的农作物上,不得用于多年生作物和苗木生产;

若弄虚作假,自愿被取消补助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供肥单位经营单位特此承诺

(购肥人名字)在我公司 于    年   月    日购买        配方肥(品种),    吨,收取货款       元,已供肥;为购肥人开具正式发票。以上情况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村委会

核实意见

(种植作物、面积及购肥种类数量是否属实,不得用于多年生作物和苗木生产)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

核实意见

(种植作物、面积及购肥种类数量是否属实,不得用于多年生作物和苗木生产)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4

莲都区         乡镇(街道)配方肥补助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村名

购肥人姓名

配方肥配比

应用作物

应用面积(亩)

购肥量(公斤)

补助金额(元)

购肥发票号码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合计











 填表人(签字):                 分管领导 (签字):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注:该表只适用于配方肥使用户汇总,以上内容需全部如实填写,如有错填、漏填等,不予补助。

 

 

 

附件5

        农资店推广主要农作物配方肥

 

   

 

 

 

登记人


登记日期: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莲都区农业农村局制

农资店推广主要农作物配方肥登记明细表

购肥时间

乡镇

姓名

种植作物

面 积

(亩)

配方肥配比

购肥数量(公斤)

发票号码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农户签字


























































































































 

 


附件6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施肥建议卡

作物名称

目标产量(公斤/亩)

推荐方案(在农户选用的施肥方式上打“ √”)

用肥方式

配方

用量(公斤/亩)

用肥方法

单季稻

450-500

基肥




追肥



500-550

基肥




追肥



550-600

基肥




追肥




油菜

450-500

基肥




追肥



鲜食玉米

600-700

基肥




追肥



550-650

基肥




追肥



鲜食大豆

600-700

基肥




追肥



薯类

1000-1500

基肥




追肥



 

种植作物类型

种植面积(亩)

购肥种类

购肥数量

购肥种类

购肥数量













种植主体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印发《莲都区2024年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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