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资金互助会注销解散的相关事宜》文件精神,村级资金互助组织因运行不正常进入退出程序,剩余财政资金可投入用于行政村的公益事业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根据管理办法结合各村申报情况,经研究,决定下达2024年资金互助会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公示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4月26日。
2、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报本人真实姓名。
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8-2609680
莲都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8-2134755
3.公示联系科室:莲都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科(莲都区中东路19号)。
附件:
2024年莲都区资金互助会项目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补助资金(万元) | 备注 |
1 | 丽新乡吾赤口村河道护栏建设项目 | 20 | |
2 | 峰源乡赛坑、赛源村投资夏庄村竹木加工厂项目 | 40 | |
3 | 太平乡大坑村至老竹镇浅田村联网公路项目 | 20 | |
4 | 太平乡横岗村至桃园基地道路项目 | 20 | |
合计 | 100 |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