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601924J/2024-63724 | 发布机构 |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24-03-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具体了解、汇报本行政区域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情况,向上级人大、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2.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对本区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3.加强同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区法院、检察院的联系,为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当好参谋。
4.对涉及本区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5.联系在本区的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以及区人大代表,根据区人大常委会部署,具体组织代表活动,进行视察调查和评议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
6.根据上级人大和区人大常委会的部署,组织做好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了解掌握指导各乡镇换届选举工作;筹备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7.承办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会务工作,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服务,办理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日常工作。
8.做好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审议前的考察了解工作和人事任免的事务工作。
9.负责区人大代表及常委会委员提出来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综合、交办和督促检查工作。
10.受理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处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11.加强同上级人大的联系,指导乡镇人大工作。
12.组织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交付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并依据基层实际提出相关意见。
13.承办上级人大、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预算包括:办本级预算。
二、2024年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收支总预算1577.32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收入预算1577.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9.50万元,下降4.80%,主要是人员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77.32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0%。
(三)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支出预算1577.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9.50万元,下降4.8%,主要是人员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9.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5.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3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163.88万元,占73.8%;日常公用支出155.59万元,占9.9%;项目支出257.84万元,占16.3%。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77.3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577.3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9.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5.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37万元。
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77.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9.50万元,下降4.8%,主要是人员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9.32万元,占7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54万元,占13.3%;卫生健康支出125.08万元,占7.9%;住房保障支出92.37万元,占5.9%。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54.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707.38万元、公用经费147.58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133.15万元,主要用于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等各项人大会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19.69万元,主要用于各工委、专委监督经费,备案审查工作经费、省人大国资预算监督系统服务费等。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25万元,主要用于常委会人员培训等。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80万元,主要用于代表履职补助、代表活动经费、代表培训主要用于人大网站、公众号维护、宣传经费、数字化改革专项经费等。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36.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33.07万元、公用经费3.45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1.7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5.8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72.9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22.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2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2.3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六)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19.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63.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55.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万元,增长3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原因是今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3.00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30%。主要用于接待外地来丽来莲人大客人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来丽来莲客人增加较多,接待任务较重。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没有公务用车需要运行维护。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5.5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81万元,增长7.47%,主要是福利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等合理增长。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257.84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指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指各级人大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 (项):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