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02000000/2024-63516 | 发布机构 | 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 | ||
成文日期 | 2024-03-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区社会治理中心统筹融合区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等各类中心,以常驻、轮驻、随驻等形式整合相关部门(单位),以及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和心理服务等各类社会组织,结合法律援助、心理咨询、人民调解、劳动仲裁等职能,打造一个集调处、仲裁、裁定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平台中心受理事项范围为:
(1)对向莲都区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
(2)对向莲都区各级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康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检举控告;
(3)对向莲都区各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困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查控告:
(4)负责莲都区域范围内的民商事立案工作;
(5)负责对中心涉诉类调转诉矛盾事项的裁判:
(6)对属莲都区检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检举控告;
(7)负责莲都区域范围内刑事申诉和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等事项:
(8)负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正、行政复议事项;
(9)负责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
(10)受理莲都区域内对劳动人事事项的检举,负责对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的调处和仲裁;
(11)接受各类社会心理咨询和服务;
(12)依托基层智治系统,受理莲都区区域内各类社会治理事件流转处置;
(13)负责其他需要由中心受理的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预算包括:中心本级预算。内设机构包括:综合保障科、智治指挥科、矛盾调处科。
二、2024年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1148.80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1148.8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48.8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新成立单位2024年度起预算独立。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8.8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148.8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48.8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新成立单位2024年度起预算独立。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3.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7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69.12万元,占23.4%;日常公用支出19.98万元,占1.7%;项目支出859.70万元,占74.8%。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48.8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148.8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3.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75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8.8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48.8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新成立单位2024年度起预算独立。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3.33万元,占9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0万元,占1.8%;卫生健康支出14.51万元,占1.3%;住房保障支出29.75万元,占2.6%。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1064.15万元,主要用于中心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1.14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18.05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13万元,主要用于中心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07万元,主要用于中心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4.51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事业在职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9.75万元,主要用于中心事业单位在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9.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9.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9.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0万元,增长1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原因是今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市、县基层治理综合应用调研公务接待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单位成立预算需要。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没有公务用车需要运行维护。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丽水市莲都区社会治理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859.7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指财政经费来源渠道和支出渠道,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财政经费来源渠道和支出渠道,用于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财政经费来源渠道和支出渠道,用于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财政经费来源渠道和支出渠道,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财政经费来源渠道和支出渠道,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经费来源渠道和支出渠道,用于事业人员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财政经费来源渠道和支出渠道,用于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