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都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莲政办发〔2022〕55号)文件精神,以及《<莲都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莲农发〔2023〕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拨付2023年度莲都区经营主体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补助资金。现将《2023年度莲都区经营主体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补助资金汇总表》予以公示。若发现存在不妥之处,请及时来电或来信告知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科。
1.联系人:刘璐,联系电话:0578-2609680。
2.公告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9日,共10天。
区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578-2056329
国家乡村振兴局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2023年度莲都区经营主体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补助资金汇总表.xlsx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