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02000000/2024-63469 | 发布机构 | 区委统战部 | ||
成文日期 | 2024-03-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区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研究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检查全区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协助各民主党派区委会、区工商联等组织和团体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国内外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6.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问题,拟订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负责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培训工作,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配合做好各级各类少数民族人才工作。依法管理民族和宗教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负责起草有关民族宗教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组织协调全区民族宗教领域的对外交流活动,支持和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友好交流活动并办理相关事宜。
7.指导、监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实施,监督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等社会事业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应事务。负责指导开展城市民族工作,协调做好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在莲新疆籍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负责推动宗教界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推动全区宗教发展的中国化进程。指导督促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负责民间信仰的行政监管,牵头协调相关综合事务和重要事项。
9.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10.负责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联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负责开展乡贤统战工作。
11.统一领导全区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港、澳门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港澳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负责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12.统一管理全区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本区侨务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等。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合法权益维护工作。负责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身份确认工作,负责华侨、归侨和侨眷身份认定工作,负责《浙江省归国华侨证》核发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华侨回国定居审核上报工作。
13.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区工商联工作。指导区社会主义学校工作。指导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工作。管理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
14.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预算包括:部本级预算。
二、2024年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收支总预算1397.44万元。
(二)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收入预算1397.4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86.56万元,增加15.41%,主要是项目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7.44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支出预算1397.4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86.56万元,增加15.41%,主要是项目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6.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18万元、农林水支出16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26.49万元,占51.99%;日常公用支出88.66万元,占6.34%;项目支出582.30万元,占41.67%。
结转下年0.00万元。
(四)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97.4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397.4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6.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18万元、农林水支出165万元。
(五)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97.4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86.56万元,增加15.41%,主要是项目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6.28万元,占69.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88万元,占8.65%;卫生健康支出69.11万元,占4.95%;住房保障支出66.18万元,占4.74%;农林水支出165万元,占11.80%;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5.57万元,主要用于民族事务人员及日常运行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79.05万元,主要用于民族事务事业人员及日常运行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231万元,主要用于少数民族地区及群众经济发展等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事务(款)其他港澳台事务支出(项)53.50万元,主要用于侨联、侨办、基层侨联、香港专项工作等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项)42万元,主要用于民主党派人员及日常运行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84.36万元,主要用于统战事务人员及日常运行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统战事务工作管理专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23万元,主要用于宗教事务人员及日常运行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49.80万元,主要用于知联会、海联会、世界莲都人联合会等其他统战团体专项工作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3.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6.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40.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等社会保障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4.1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障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0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165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6.1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15.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26.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8.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12.5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原因是今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12.50%。主要用于接待统战、港澳侨、民族宗教、党派业务交流及调研等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8.6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万元,增长1.26%,主要是部里干部的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4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582.3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事务(款)其他港澳台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港澳台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指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财政经费来源渠道和支出渠道,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财政经费来源渠道和支出渠道,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的职业年金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财政经费来源渠道和支出渠道,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经费来源渠道和支出渠道,用于行政人员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经费来源渠道和支出渠道,用于事业人员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财政经费来源渠道和支出渠道,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财政经费来源渠道和支出渠道,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