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中心、大队、派出所:
因原印章损坏,从2024年2月20日起,启用新的“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老竹派出所”印章,原“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老竹派出所”印章作废。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
2024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莲公便签〔2024〕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