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精准帮扶机制,切实增强低收入困难人员医疗保障水平,有效防止低收入农户因病返贫现象,根据《浙江省扶贫办公室等4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再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扶贫办〔2019〕16 号)和《丽水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丽水市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精神 ,2024年南明山实施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工作。经研究,拟支付南明山街道2024年度低收入农户553人统筹健康保险参保费8.295万元,广泛征求意见,欢迎来人、来电反映问题。
1、公示时间:2024年2月28日至3月8日,共10天。
2、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向莲都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了解核实情况。
联系电话:0578-2132074(区财政局) 0578-2609682(区农业农村局) 邮箱:17684451@qq.com 上级监督举报电话:12317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