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0218/2024-68880 | 文号 | 莲司〔2024〕21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2-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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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中心、司法所: 为深入推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关于推进“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的部署要求,就全区推进“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科学布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场所、业务机构、自助终端等资源、设施,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在城区以步行15分钟可及,乡村以骑行15分钟可及,偏远农村以车行15分钟可及。到2025年底,“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基本建成,人民群众对“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的满意率达96%以上。 (一)构建“1+3+N”服务网络,实现“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有形覆盖 1.构建1个线上服务平台。贯彻落实省司法厅“一体两端”架构总方案,熟练运用“12348浙江法网”、浙里办公共法律服务专区“一站式”服务平台,在区乡村全面贯通应用,实现资源统筹、流程统一、力量统协、评价统管。 2.构建3级线下平台服务。制定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等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服务标准。实行服务事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提供主体、流程指引等工作标准化。推行实体、热线、网络一体服务,提供线下指引、线上申请、融合服务。做好站点及其他资源设施的经纬度和照片采集工作,确保数据更新实时、准确。 3.构建N个服务场所。以全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调解组织、法律援助中心、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等场所为基础支撑点,并在市区企业服务中心、莲都区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分中心、民宿(农家乐)行业合规分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场所。 (二)推进“全业务+全时空”服务机制,实现“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有效覆盖 4.推进法律服务资源有效整合。整合系统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志愿者、司法所干部、行政复议员等,对外联动政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涉企法治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诉讼服务等相关部门的服务资源,推动全业务、全要素资源集成。 5.推进线上线下资源有效融合。做实“线下”服务,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提供常驻式法律服务,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由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定期上门服务。做优“线上”服务,通过“12348浙江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等线上载体,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融合共享。 6.推进法律服务力量有效统合。建立志愿者团队,建强专职队伍,依托基层司法行政干部、志愿者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提供专业化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区乡村法律服务力量统筹用,推动跨层级服务一体化;做大兼职队伍,培育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等兼职服务人员,通过指引、帮办、代办等“人+网络”相结合方式,满足群众各类法律需求。 (三)优化“基本+增值”服务内容,实现“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有感覆盖 7.推动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化。做强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法律服务资源查找、法律服务办事指引、法律法规查询、伤残赔偿智能计算、法律文书模板下载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8.推动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增值化。依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化服务力量,因地制宜拓展企业法治体检、产业合规辅导、涉外法律服务、信访法治化等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治理所需的增值化法律服务。 (四)提升“有为+品牌”服务影响力,实现“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有声覆盖 9.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能力。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融入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基层社会治理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10.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在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融入法治宣传元素,推进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法治文化公园等配置“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指引牌。做好“一张地图”“一键导航”“一键找法”“一键指派”“一键评价”“一项指数”等“六个一”服务举措的培训、贯通工作。 (五)施行“跨层级+一体化”办理模式,实现“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有质覆盖 11.施行法律服务值班“打卡”制度。指导当日在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值班的法律服务人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到浙里办定位打卡签到,实时掌握各地值班情况。统筹调配各方面法律服务资源,夯实增值服务力量基础。 12.施行法律服务需求“一站式”收集制度。对群众和企业通过实体、热线等平台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当场难以解决的,相关法律服务人员、志愿者通过浙里办录入需求工单,进入网络平台“一体化”流转,有效解决群众和企业的法律需求。 13.施行法律服务需求“一体化”办理制度。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工单实行区乡村“一体化”通转通办机制。各级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干部通过“浙政钉”公共法律服务协同应用开展工单流转派单,以法律咨询抢单、法律服务派单形式落实法律服务人员或志愿者承接服务。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建立以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为主的统筹协调机制,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时限,加强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确保“一盘棋”整体推进。 (二)健全制度机制。探索制定“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服务标准、“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均衡可及优质服务指标清单等制度,落实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积分制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经费保障,提高服务承接能力。 (三)加强监督指导。推行服务满意度“一事一评”工作。对律师值班、法律咨询、业务办理、服务响应等数据进行“一网监督”,完善质量抽查、预警督办、差评回访等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质效。 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