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0015/2024-68982 | 文号 | 莲财发〔2024〕87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2-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全面加强与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的合作,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涉企服务,提高政府采购便利度和采购满意度,打通政府采购全过程数字化的“最后一公里”,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合同,现将《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关于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合同工作的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关于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合同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4年12月23日 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附件1: 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关于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合同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积极响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文件精神,加快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进程,优化政府采购涉企服务,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纸质采购合同签订、寄送、跑签等采购交易成本,实现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在线上拟订、审核、签订电子采购合同功能,全面打通政府采购全过程数字化的“最后一公里”。 一、工作要点 1.区财政局将协调“政采云”平台开发政府采购电子合同模块,在平台上配置合同电子签章功能。 2.政府采购电子合同部署上线并推广应用后,鼓励全区各级预算单位积极应用政府采购电子合同。同时,确因保密或其他不适宜电子合同等情况,采购单位仍可签订纸质采购合同。 3.全区政府采购电子合同推广工作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推进。各单位原则上于 2025年1月31日前完成平台配置和 CA 证书申领工作。 4.CA 证书申领后,各采购单位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电子签章,同时应加强证书保管,确保能够正常使用,防止非授权操作。 5.区财政局适时对全区各单位政府采购电子合同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通报。 二、其他事项 1.合同电子签章流程。“政采云”上具体操作步骤: 使用账号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 //www.zcygov.cn),进入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合同中心——合同签订模块,进行合同起草及采购单位审核、CA签章——供应商审核、CA签章——生成合同,CA签章——PDF文件并备案回内网 (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在合同签订流程中,一旦有任何一岗审核不通过,则整个合同须退回合同起草阶段,重新上传合同进行审核及CA 签章。 2.CA证书申领流程。“政采云”上具体操作步骤: 使用账号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 ),进入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 CA 管理——CA证书申领——申领CA(“政采云”CA 申领操作指南,具体路径如下:“政采云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入驻与配置——CA 管理)。 采购单位、代理机构、供应商等相关主体如果已经申领CA证书,则可直接在“政采云”进行绑定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