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放2024年丽水市莲都区二季度汽车消费补贴的通知》(莲商金中心发〔2024〕14号)等文件精神,经丽水万邦天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及部门审查,拟拨付丽水旺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15家车企2024年丽水市莲都区二季度汽车消费补贴资金共980.4万元。
因国家、浙江省相关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出台,且根据《丽水市商务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丽商务〔2024〕18号)文件精神,“申请报废更新补助的,不再享受新能源汽车补助、旧车置换购新补助、汽车消费券等政策”。后续如有二季度车补消费者前往申请国三报废更新的,将予以追回其二季度车补资金,特此说明。
现将资金拨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人:杨振龙;联系方式:0578-2278303
附件1 2024年丽水市莲都区6-7月车补资金拨付情况表.docx
莲都区商务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