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厅等3部门关于做好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相关政策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浙农计发〔2018〕11号)精神,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开展补助资金申报、审核工作。现将补助对象按规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5日。
对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1月15日前向莲都区农业农村局(中东路19号)反映,联系电话0578-2609657。
附件: 莲都区2024年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财政补助情况汇总表.doc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