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0218/2024-68146 | 文号 | 莲普办〔2024〕6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1-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各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根据《莲都区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建档考试(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国企工作人员。 二、考试内容 宪法;民法典;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国防教育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统计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仲裁法;爱国主义教育法;食品安全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16日。 四、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依托“莲连看”APP,采取在线答题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流程详见附件1。系统将从考试题库中随机抽题,生成一份50题的试卷(满分100分),参考人员随机进行答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9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试期间内每位参考人员共有3次答题机会。 五、考试要求 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建档考试工作由中共莲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各国有企业负责落实,考试工作由区普法办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建档考试的各项工作,确保参考率。 请各单位联络员于12月18日前将本单位参考人员成绩统计表(附件2)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区普法办(联系人:罗豪杰,联系电话:2601923)。
附件:
丽水市莲都区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宣传部 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社保局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