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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联城街道坛峡村石壁坑垦造耕地项目水源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索引号: 002650605/2024-67779      发布机构: 联城街道      发布时间: 2024-10-29 11:24:33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以及《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莲政发〔2018〕60号)(以下简称《规则》),在广泛征集、摸排走访的基础上,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名称

《莲都区联城街道坛峡村石壁坑垦造耕地项目水源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项目》

二、项目背景

联城街道隶属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地处莲都区中部,东连白云街道,东南接万象街道,南与水阁街道、碧湖镇相邻,西南与高溪乡为邻,西与丽新畲族乡接壤,西北、北与老竹畲族镇毗邻,北、东北接太平乡。辖区总面积108平方千米。本项目位于莲都区联城街道坛峡村石壁坑,联城街道坛峡村石壁坑土地垦造区块分为两个小区块,土地垦造面积29.56亩(其中区块一面积为17.94亩,区块二面积11.62亩),新增水田面积为27.44亩(其中区块一面积为15.81亩,区块二面积11.63亩),为了保障新增土地垦造农田灌溉用水,从上游大苍弄水塘通过引水管道引水至项目区高位水池(集雨面积为0.73km2),再通过引水管道自流引至项目区(区块一、区块二),并在项目区高位水池处设置一根泄水管,当来水量大于需水量时,通过泄水管排至下游门口山塘;当水源不足时,从门口山塘布置1座泵站,提水至项目区高位水池,提高项目区灌溉保证率;土地垦造区块为水田,主要种植水稻。

三、项目建设目标

为联城街道坛峡村石壁坑29.56亩土地垦造区块提供用水保障,提高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当地社会稳定和农业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从而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200m3蓄水池1座,泵房1座,水泵2套。

四、项目建设地点

莲都区联城街道坛峡村,土地垦造面积为29.56亩,新增水田面积为27.44亩,整个项目区属亚热带季风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充足,地形地貌属丘陵区。

五、项目建设周期

本工程计划建设期6个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措施

(一).管道工程

本项目区块灌溉方式采用从上游大苍弄水塘通过引水管道引水至项目区高位水池,再通过引水管道自流引至项目区(区块一、区块二)。在项目区高位水池处设置一根泄水管,泄水管采用DN110PE管。当水源不足时,从门口山塘布置1座泵站,提水至项目区高位水池,提高项目区灌溉保证率。管道布置沿着原灌溉渠道(管)进行布置,并在需要灌溉农田位置设置分水闸,分水管道出口设置闸阀控制流量。管道每隔400-500米或管道驼峰位置布置DN50复式排气阀,复式排气阀保护装置采用树脂纤维闸阀井。为了管道稳定运行,每隔50-100米、分水三通位置或大角度转弯位置布置C20砼镇墩。管道采用PE管,管槽开挖宽度为0.5m左右,开挖后管件安装部位应适当加宽。

(二)泵站提水工程

根据地形状况,规划新建泵房1处,配置2台深井潜水泵(正常使用1台,备用1台)提水至项目区,本工程水源为山塘水库,常年水位变化较大,本次设计新建1座滑轨,用于调整水泵位置。根据管道管径计算成果,确定后垵山塘提水至高位水池水泵选型参数按流量14.07m3/h,扬程103.03m。水泵选用型号为150QJ15-114/15,流量为15m3/h,扬程为114m,功率9.2kw。

(三) 蓄水池工程

考虑土地垦造区块内高位水池高程及现状地形情况,本工程共设置1个水池,其余项目区所需水池由土地垦造项目设计实施。本次蓄水池为门口山塘提水高位水池,确定水池高程为230m,水池容积为200m³,高位蓄水池结构形式采用C25钢筋砼结构。

(四)管道防护工程

为确保管道稳定、安全运行,本次工程根据管道布置情况间隔50-100m或大角度转弯位置设置镇墩,采用C20砼砌筑。本工程管道按照农村饮用水标准化建设标准,布置管道保护标识,水源保护警示标识及水表,管道保护标识、水源保护警示标志按照浙江省农村饮用水标准化相关规定及标准制作。

(五)堰坝设计

1.大苍弄引水堰坝

大苍弄引水堰坝采用折线型低堰,采用C20埋石砼砌筑,堰顶高程246.0m,堰坝高为4.0m,堰坝长25m,堰坝顶宽100cm,上游侧采用厚30cmC20钢筋砼面板,下游侧坝坡1:1,堰坝基础挖至基岩。引水水堰坝上游设置取水井,取水井四周采用厚

15cmC20无砂混凝土,底板为10cmC20钢筋砼,取水井净尺寸为0.5m×2m,高1.70m。

七、项目建设依据,技术原则和相关规划及资料

(1)《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2)《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363-2006)

(3)《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GB/T13663-2000)

(4)《埋地聚乙烯(PE)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J362-2004)

(5)《建筑给水聚乙烯类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98-2003)

(6)《泵站设计标准》(GB50265-2022)

(7)《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20203-2017)

(8)《防洪标准》(GB50201—2014)

(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

(10)《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修正)

(12)《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规定》(国发〔2006〕28号)

(1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

(14)《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2021)年)(发改环资〔2021〕199号)

(15)《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浙政办发〔2010〕35号)

(1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17)《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18)《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2021年)》

(19)《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21)》

(20)《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21)》

(21)《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21)》

(22)《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市区)》2023年第11期

(23)《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24)《浙江省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25)《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21年)的通知》(浙水建〔2021〕4号)

(26)其他相关规范、文件以及技术参考书等。

八、项目效益分析

1.灌溉效益

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粮食生产能力,确保需要时能产得出、供得上,这就要求守住耕地红线,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好,把农田水利搞上去,把现代种业、农业机械等技术装备水平提上来,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好建设好,真正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到实处。工程建设后,可以保证29.56亩农田耕地用水保障,同时保障新增耕地农业用水要求,有效的守牢基本农田底线,保障粮食安全。

2.经济效益

新增的垦造耕地29.56亩,新增水田面积为27.44亩,粮食产量500kg亩,产量1.37万公斤,水稻价格按照4元kg年直接经济效益5.48万元,对保障粮食安全、农民增收、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较为明显。

3.社会效益

通过各项措施的建设实施,可为农业生产提供全方位的、一体化的服务,解决了土地垦造区块内水源问题,确保了农民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大大改善项目区的农业生产条件,消除和减少影响制约农业生产的诸多不利因素,对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4.生态效益

通过工程的实施,可改善项目区的环境质量,是项目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农业种植向着优化方向迈进,对促进农业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莲都区联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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