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莲都区生猪、能繁母猪商业保险项目采购合同,莲都区生猪(母猪)商业性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承保,养殖场(户)承担保费的40%,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保费的60%给予补助,补助部分直接与保险公司结算。2024年1月01日至2024年7月28日,共计产生补助经费1398087元。
因部分养殖户养殖计划调整,2021年7月29日-2024年7月28日期间,共有15份保单进行了跨年批改,相互冲减后,批增批减应退补助经费234.36元。
结算金额及批增批减合计结算:1398087元-234.36元=1397852.64元。
相关情况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0月18日至10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
联系人:林昌俊 联系电话:0578-2609719
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19号205室
附件1:2024年1月1日-7月28日莲都区生猪、能繁母猪商业保险结算清单.xlsx
附件2:2021年7月29日-2024年7月28日跨年批增批减结算清单.xlsx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