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莲都区“残疾人之家”规范化运营,根据《关于推进莲都区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莲残﹝2019〕26号)和《关于修订〈莲都区“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莲残﹝2023〕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第四季度考核情况,拟拨付19家“残疾人之家”2023年10-12月运营补助资金共计1510592元。现将拟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19日至1月23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区残联反映。联系电话:2131909。
附件:丽水市莲都区“残疾人之家”2023年10-12月运营补助汇总表.xlsx
莲都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