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莲都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引领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莲委办发〔2022〕7号)和《莲都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引领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操作细则(知识产权部分)》(莲知组办〔2023〕2号)文件精神,开展莲都区2023年专利、商标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税务登记机关为莲都区税务局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户籍登记地址为莲都区(不含南明山街道)的个人。
二、补助范围
(一)发明专利授权补助: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授权的国内外发明专利。
(二)知识产权奖奖励: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各类知识产权奖。
(三)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励: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认定的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
(四)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奖励: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建备案的知识产权联盟。
(五)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奖励: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认定的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
(六)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奖励: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备案的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
(七)知识产权维权补助: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知识产权维权胜诉的企业。
(八)高价值专利组合奖励:累计拥有自主申报并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 5-9 件、10-19 件、20 件及以上且部分发明专利开展专利质押或许可。
(九)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已备案的并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结清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
(十)知识产权风险补偿补助: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省级及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出现的不良贷款。
(十一)知识产权保费补助: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投保的专利、商标商业保险。
(十二)重点产业专利导航机制支持: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验收通过的导航项目。
(十三)加大相应人才培养,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新建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
(十四)知识产权人才奖励: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新获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对新获得或者新引进具有国家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称号的专业服务人才。
(十五)国际商标注册奖励: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核准的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单一国家国际商标注册。
三、申报时间
2023年9月6日至10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不予补办。
四、申报方式
各项奖补项目均通过“丽即兑”线上申报(丽即兑网址:https://ljd.jxj.lishui.gov.cn:8024/declare/#/home),具体申报流程详见附件2,相关材料格式详见附件3-6。
五、申报材料
按《莲都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引领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操作细则(知识产权部分)》(莲知组办〔2023〕2号)文件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具体见附件1。
六、补助标准
按《莲都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引领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操作细则(知识产权部分)》(莲知组办〔2023〕2号)标准执行,具体详见附件1。
七、其他事项
如有不明之处,电话咨询区市场监管局:蔡永丽(专利部分),2050512;兰波(商标部分),2050020。
附件:1.关于印发莲都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引领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操作细则的通知(知识产权部分)
2.企业申报流程
3.承诺书
4.莲都区知识产权奖励及补助申请表
5.莲都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备案登记表
6.信用承诺书
附件1.关于印发《莲都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引领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操作细则》(知识产权部分)的通知.pdf
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