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全市基层消保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场活动在莲都区举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和达出席工作交流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消保分局局长王伟东主持。各县(市、区)消保工作分管领导、消保机构负责人、基层所所长共38人出席会议并观摩消保工作相关点位。活动期间,莲都区局消保科、碧湖市场监管所、银泰城消费维权站、中石化三岩寺加油站消费维权站成功通过市局验收,成为全市首批消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机构(站点)。今年以来,该局将消保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重要抓手,全面坚持“党建统领+项目推进”,持续提升消费维权处置效能。
一是加强领导,推进制度体系标准化。建立组织体系,落实工作保障。印发规范化建设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定建设目标和进度安排,注重督查考核,确保有序推进。将消保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实行“月度通报+半年评估+年度考核”立体化考核机制,构建消保工作“实绩表”。围绕放心消费、消费维权两大领域消保重点工作,新增7项规章制度,理顺业务流程,在基层所“六个一”、维权站“六个有”标准基础上,构建了完善的规范化制度体系。
二是夯基筑本,共促消费维权高效能。积极推进规范化调解室建设。实行日催办、周督促、月晾晒工作机制,重点对受理量、办结量、调解成功率、满意度和超期数等指标进行晾晒,进一步提高投诉举报处置效能。上半年,共按时受理投诉举报3064件,调解成功率达64.65%,同比增长19%,远超全省平均水平。深入分析辖区投诉举报数据,实行“三色预警”。已对11个重点企业、12类消费问题和9名重点人员作出预警,对预警问题实行监管闭环,已开展医美行业整治、打击养老诈骗等多项专项整治,共查处案件58起,其中被列入全省综合执法典型案例巡回讲评1例,被列为全市消费市场秩序违规违约专项治理典型案例1例。
三是多元化解,构建纠纷治理新格局。构建丽水首个“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社会调解”四维一体化运转的消费维权体系。成立“莲心调解维权工作室”;打造丽水版“1818黄金眼”——老白谈天维权工作站;成立全省首个畲镇集市维权站和全市首个个私企党支部调解工作站;成立古堰画乡民宿行业和浙西南农贸城参茸行业维权站。该体系已累计化解消费纠纷285起,调解成功率为86.23%。聘任辖区内政协委员、民革党员代表等22人,建立社会调解员队伍;会同法院成立“共享法庭”,出台运作机制,已完成诉调对接案13件。在中石化加油站点设置消费维权站14个,规范消费维权服务站21个,进一步推动消费纠纷第一时间和解在企业,化解在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