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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企业做强做大”等政策补助申报的通知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3-09-28 18:05:23

莲都区相关企业:

根据《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生态工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莲政发〔2022〕30 号)和《莲都区承接“8+4”政策体系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莲稳提〔2023〕1 号)文件内容,拟启动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区本级规上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15日申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流程

线上申报 申报端:https://ljd.jxj.lishui.gov.cn:8024/declare/#/home

四、申报内容

(一)支持企业做强做大:

1.补助对象:对主营业务收入及地方综合贡献较上年均增长10%(含)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

2.补助标准:半导体集成电路、新能源(电池)、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美丽经济、健康医药产业给予超基数部分(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下同)3%的奖励;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给予超基数部分2.5%的奖励;时尚产业给予超基数部分2%的奖励;其它产业给予超基数部分1%的奖励。“亩均效益”综合绩效评价A类企业可享受3%的奖励。对新投产上规企业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2%的奖励。

3.申报材料:①莲都区生态工业和数字经济奖励补助申请表;

②企业2021、2022年度汇算清缴报告(含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或含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等内容的专项审计报告;

③企业2021、2022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

④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所有材料在线提供,盖企业公章。

4.其他:①行业代码:以2022年统计年报中“调查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如下表格)显示行业代码为准(认定所属产业)。

②总部经济、“一企一策”的企业,“亩均效益”综合绩效评价D类企业不再享受本条款。

(二)鼓励兼并重组

政策内容:对区内企业之间以及区外企业以股权收购、合并等重组形式做大做强的企业,重组后企业一年内上规且亩均评价为A类的, 按 在兼并重组过程中主导方地方综合贡献 100%奖励。在兼并重组后,以被兼并重组企业重组前三年企业地方综合贡献平均数为基数(区内企业兼并重组的以双方企业合计数作为基数),按照重组企业当年新增的企业地方综合贡献,自完成兼并重组并投产之年起,第 1-3 年给予 100%奖励,第 4-5年给予 50%奖励。

1.兼并重组过程中的地方综合贡献奖励

补助对象:企业之间以100%股权收购、合并等重组形式做大做强的企业,重组后企业一年内首次上规且首次参评年度亩均评价为A类的。

申报材料:①莲都区生态工业和数字经济奖励补助申请表;②兼并重组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③完税证明;④其它要求提供的资料。

2.兼并重组后1-5年的地方综合贡献奖励

补助对象:企业之间以100%股权收购、合并等重组形式做大做强的企业,重组后企业一年内首次上规且首次参评年度亩均评价为A类的。

申报材料:①莲都区生态工业和数字经济奖励补助申请表;②企业年度汇算清缴报告;③企业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④兼并重组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⑤完税证明;⑥其它要求提供的资料。

(三)支持企业参加展会活动

政策内容:企业参加市级以上政府及部门组织的会展活动,经市级对口部门确认的,给予展位费50%补助,最高补助 3 万元。省市另有政策的从其政策规定执行。

申报材料:①莲都区生态工业和数字经济奖励补助申请表;②市级及以上政府和省级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参展文件或通知复印件;③与展方签订的展位合同复印件(需注明摊位费、摊位面积及个数)、费用支付付款凭证和发票复印件、展位照片;④其它要求提供的资料。

(四)支持企业租赁厂房

政策内容:对“亩均效益”综合绩效评价为A类和B类的规上企业,分别按房租的 30%和 20%给予厂房租赁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三年。

补助对象:《意见》执行之日(含)后首次上规,且补贴当年度“亩均效益”综合绩效评价为A类和B类的企业。月度升规企业当年度按房租30%给予厂房租赁补助。补助期限自上规当年起计算,三年内有效。

申报材料:①莲都区生态工业和数字经济奖励补助申请表;②已发文的综合绩效评价结果;③厂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④房租支付发票、支付凭证;⑤其它要求提供的资料。

(五)加大专精特新企业金融支持

政策内容:聚焦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这类企业获得荣誉上年的实际贷款,按照贷款当期LPR利率的20%给予利息补贴,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申报材料及要求:1.奖励申请表(附件2);2.贷款合同复印件及利息支付凭证;3.材料真实性承诺书;4.其它要求提供的材料。获得荣誉时间以荣誉所属年份为准;上年的实际贷款为实际使用贷款金额;当期 LPR 利率指《莲都区承接“8+4”政策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文之日的一年期 LPR 利率;本政策与其他区级贴息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联系方式

区经商局   0578-2025790

附件1:莲都区生态工业和数字经济奖励补助申请表.doc

附件2:《莲都区承接“8 4”政策体系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奖励申请表.doc

莲都区经济商务局

2023年9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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