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区审计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莲都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审计实施过程中,区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要求,聚焦贯彻落实预算法、经济稳进提质、规范财经纪律和增进民生福祉,强化审计监督与服务,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11个,查出违规金额388.9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1.78亿元,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62条,促进建立和完善制度29项,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公告9个,为推动莲都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审计支撑。
审计结果表明,面对更加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全区上下牢牢把握“四个中心”定位,紧紧围绕勇当丽水“发展头雁”“创新标兵”“实干先锋”总要求,树立建设百万级人口现代化城市的长远目标追求,认真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高效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在接续奋斗中主动作为,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十四五”实现了良好开局。
——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夯实财力保障基础。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8.6%,其中税收收入占比84.61%,财政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向上争取新增债券资金8亿元,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5.1亿元。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全年压减非刚性支出4亿元,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财政保障力度加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安排涉企资金1.84亿元,保障重点产业稳定发展和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落实。投入乡村振兴资金24.35亿元,推进“大搬快聚”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社保资金支出9.16亿元,有力保障基本民生。
——财政改革持续推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财政专项改革持续深入,稳步推进零基预算管理,有序推动试点重大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工作。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全年化解政府债务1.85亿元。国有资产收益电子化缴款3477万元,数字财政初见成效。
一、聚焦预算管理和财政政策执行审计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08亿元,上年结余2.04亿元,支出63.01亿元,累计结转结余2.1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4.7亿元,上年结余0.1亿元,支出14.65亿元,累计结转结余0.1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11万元,上年结余21万元,累计结转结余1532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1.05亿元,上年结余4.62亿元,支出9.61亿元,累计结转结余6.06亿元。对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经济运行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预算编制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未将上级转移支付3631.72万元编入年初预算。二是预算追加超规定时限,涉及金额4453.59万元。
2.收入管理不够到位。一是区财政局非税收入5428.02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二是区国投公司代管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租金收入191.19万元未上缴区财政。
3.财政项目库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一是未建立数据核查机制。23个项目名称与区发改局投资计划库中项目名称不一致。二是未建立项目入库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不再实施的21个项目仍列入2021年财政项目库。三是项目库填报数据失真。区教育局下属9家单位项目申报数比实际数(39.34万元)多填8.53亿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在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对74家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进行数据分析,重点关注预算执行、政府单一来源采购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预算单位基本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预算执行不到位。一是部门预算指标结余量大,涉及金额12.88亿元。二是年初预算项目执行率低于50%的项目140个。三是东西岩管理中心、丽新乡政府2家单位省补专项资金项目未实施,涉及金额271.1万元。四是区建设局等7家单位宣传费压减不到位。
2.政府单一来源采购执行不严格。一是采购依据不充分。区民政局、区文广旅体局2家单位未对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供应商的唯一性进行论证说明。二是采购程序不规范。区大数据发展中心协同办公系统软件平台维护服务项目存在先采购后报批情况;区教师进修学校职工参与本单位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专家论证不符合规定。
(三)乡镇财政决算审计情况。对雅溪镇政府财政决算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雅溪镇政府2021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政府财务报告编制不规范。雅溪镇政府在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时与区科技局等2个单位的收入费用事项应抵销未抵销,涉及金额44万元。二是往来款处理不及时。三年及以上其他应付款177.75万元未及时清理。三是未收取履约保证金。雅溪镇政府2个松材线虫防治采购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20万元。
二、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审计情况
(一)莲都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莲都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区环卫中心及乡镇(街道)等单位重视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工作,持续提升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环卫保洁水平,助力常态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环卫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岩泉街道等6个乡镇(街道)环卫专项资金64.77万元用于宣传费、维护费等,未实行专款专用。二是区环卫中心未按规定对农村垃圾资源利用站运维经费实行差别化补助,运维经费151.71万元长期沉淀在乡镇账户。
2.基础设施设备管理不完善。一是部分农村公厕日常保洁和设施维护不到位,卫生脏乱差现象突出。二是区环卫中心已达报废年限且停用的30辆环卫作业车辆未及时办理报废手续。三是囿山路公厕智能控制系统未正常运行,无公厕客流量、环境数据等信息。
3.政府采购业务管理不严格。一是区环卫中心部分垃圾分类配套的硬件设备至项目服务期满未部署到位,涉及金额12.81万元。二是垃圾分类美屏广告宣传合同履行不到位,执行率仅26.7%。三是垃圾填埋场机械设备维修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23.82万元。
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市区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工程设计费多计5.44万元(已付90%)。二是丽水市粪便生化处理厂粪便污水处理工程管理不严,超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25.94万元,工程延期285天。三是环卫基地及工人作息点改造工程等4个基建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二)丽水市储备粮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丽水市审计局统一组织丽水市储备粮管理情况的审计和区发改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我区聚焦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核心职能,保障粮油市场有序供应。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储备粮专项资金和账户管理不合规。丽水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简称区中心粮库)溢余粮收益、拆迁补偿款等107.39万元未上缴区财政。区中心粮库未及时向承租方收取粮仓租金4.37万元。二是行业监管和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区发改局未及时下达储备粮、周转粮轮换计划。国有资产招租程序不规范,区中心粮库房屋租赁合同中40份仅3份有公开招租程序。三是储备粮业务管理不规范。
(三)农民工工资保障政策执行专题审计情况。对农民工工资保障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我区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不规范。区环卫中心组织实施的水南垃圾中转站项目未在合同条款中对农民工工资专户的设立和管理予以明确,农民工工资专户设立延期1年以上。二是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未及时打入农民工工资专户。区城投公司存在未按时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情况。
三、聚焦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和重点领域资金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一)瓯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整治管理开发利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丽水市审计局统一组织瓯江流域丽水段水资源保护管理开发利用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我区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推动瓯江流域绿色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水生态修复项目未按期完成。莲都区老竹-丽新污水处理厂工程进度缓慢,未按要求在“十三五”期间完成。二是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不及时。区水利局未及时收缴丽水灵康杏福康旅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38.43万元。
(二)住房与城市建设资金使用绩效专题审计情况。对住房与城市建设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我区努力推动城建重点项目建设,切实发挥项目投资绩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区级项目代建制度与上级文件不符。区级工程总概算低于1000万元项目的建设管理费费率按3%计取,高于财政部2%的费率标准。二是工程招投标环节监管不力。雅溪镇自来水厂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工程选址论证等服务存在网上虚假竞价问题;水南垃圾中转站项目、雅溪镇自来水厂工程的中标单位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有效的履约担保。三是建设项目超合同工期。水南垃圾中转站项目、雅溪镇自来水厂工程均超工期280天以上。
(三)丽水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情况。丽水市审计局统一组织丽水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我区不断壮大生态经济,探索转换生态红利的有效路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资金执行率较低。二是“两山银行”的职能定位尚未发挥。市场交易工作仍通过土地、林地经营权流转等原途径完成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任务,未充分发挥资源资产整合、交易等职能。
(四)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执行专题审计情况。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我区着力抓招引强动能,继续优化营商环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招引合同签订不规范。区招商引资工作未出台分类别统一合同样本,合同履约责任的规定不够明确,抽查发现3个招引项目甲方或乙方未签字盖章、无落款日期等情况。二是招商引资激励政策制定及执行不规范。区总部经济发展扶持政策与上级文件不符;未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未达到资源要素合理、高效配置。三是招引项目落地不到位。峰源乡云上牧业种养殖项目签约超过1年仍未开工建设。
四、聚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对区发改局等4家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部门单位各项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落实政策部署不够到位。一是区发改局4个发展类规划编制计划下达后未开展编制。二是区发改局节能监督检查不到位,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规定限额。三是区教育局长岗背小学新建工程未按期完成。
(二)国有资产资金监督管理不够有力。一是长岗背小学新建工程项目政府债券资金433.66万元未及时使用。二是区教育局(区招考中心)超范围发放教师超工作量补贴、考务费等5.59万元。三是区妇联等3家单位大额资金支出未经集体决策或决策记录不完整。四是区发改局等3家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五是区妇联来料加工专项资金超范围列支工资、稿费等2.63万元,区经商局未对获得生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企业单独建账、专款专用进行监管。
(三)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区经济商务局扶持项目效益不高,丽水某商贸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在获得政府扶持资金后4个月内注销,涉及金额38.68万元;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获得技改补助资金24.54万元后,亩均效益评价等级不升反降。二是区教育局接官亭小区配套幼儿园装修工程超付代建管理费和工程进度款,多计综合布线工程室内弱电配管费3.99万元。
五、聚焦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多措并举抓实推进审计整改。一是创新整改机制,我区在全省率先出台《莲都区审计查出问题党政领导领办制度》,高规格推进全区面上审计整改工作。二是强化联合督导,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形成联合督办、人大监督、政府考核倒逼的全链条整改工作闭环。三是常态化落实审计整改主审接待日制度,切实强化审计监督服务效能,自2021年7月以来,开展主审接待日42次。
(二)发挥“七张问题清单”引领作用。我区自觉融入全省“七张问题清单建设”,深化拓展工作机制,发挥“重大审计问题清单”推动审计整改引领作用。对标重大审计问题清单管控力指数情况,定期召开清单攻坚联席会,对攻坚问题清单整改进度开展月度晾晒,构建以“政府主导、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单位整改、审计督导”多层次、多方位监管的清单问题闭环管控机制。
(三)着力促进建章立制赋能发展。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有关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努力做到成果运用最大化。2021年7月以来,审计推动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29项,如:针对政府债务管理方面未制定专项债务管理办法问题,区财政局出台《莲都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暂行管理办法》;针对技改项目公司亩均效益评价降低问题,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生态工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
六、改进财政预算管理监督的建议
(一)完善财政管理机制,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深化财税改革,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二是健全单一来源采购审查及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三是建立健全财政预算项目库管理工作机制,稳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夯实民生保障根基,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一是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二是强化储备粮行业监督,加强储备粮业务管理,切实保障粮食安全。三是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专户等管理制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大基础教育等民生资金监管力度,提高民生资金及时、安全有效使用,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协同推进重点领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项目统筹谋划,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强城市建设领域等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全力推动项目建设提速增效。二是做好顶层设计,完善招商引资工作体制,有效促进和改善营商环境。三是加强“两山”市场主体的指导,强化对分散的生态资源进行集中交易,健全生态价值评估和交易机制。
(四)促进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一是加强政府投资监督,推进重大决策民主化,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代建管理等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断规范权力运行。二是完善财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地方债务实时监测,有效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三是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提升“查病”能力、保障“治病”效果、发挥“防病”功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