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浙亩均办〔2023〕1号)、《关于印发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丽亩均办〔2023〕3号)、《关于印发<2023年莲都区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细则>的通知》(莲亩均办〔2023〕1号)等文件精神,莲都区2022年度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已完成初评工作,现将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以携带佐证材料至区亩均办进行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8月4日-8月11日;
联系电话:0578-2278306;区亩均办地址:丽青路25号227室。
附件:莲都区2022年度工业企业综合效益评价初评结果.pdf
莲都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