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莲都区关于推进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的若干意见》(莲政办发〔2023〕37 号)文件精神,2023年7月15日-2023年8月15日,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2年度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奖励申报工作。经审核,本次申报单位共20家,拟奖补金额共计306万元。(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莲都区市场监管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10日止。
4、公示受理电话:0578-205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