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莲都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区领导结对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结对帮促资金安排情况的通知》要求,做好新一轮重点帮促村结对帮促工作。现经村级申报,乡镇(街道)审核,区领导调研并签字确认后报区农业农村局汇总,确定2023年度第二批区领导结对帮促项目1个,帮促资金3万元。经研究,决定拟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区领导结对帮促资金共计3万元。现将该笔区领导结对帮促资金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1、公示时间:自2023年8月26日至2023年9月5日。 2、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了解核实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578-2609682 邮箱:173684451@qq.com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78-2132074 国家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莲都区2023年度第二批区领导结对帮促资金拟安排表.docx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