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陵园管理所: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浙发改价格〔2022〕163号)、《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 号)等文件精神,按规定程序进行成本调查,结合莲都区公益性生态墓地(金山陵园)建设成本,同时考虑当地实际,经研究,核定莲都区公益性生态墓地(金山陵园)价格,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莲都区公益性生态墓地(金山陵园)销售价格:
1.公益型1#双穴墓核定标准16800元。
2.公益型2#双穴墓核定标准20800元。
3.公益型3#双穴墓核定标准23000元。
4.公益型4#双穴墓核定标准25500元。
二、上述核定标准包含15%预留维护经费,预留维护经费应
足额提取并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上述核定标准已包含公墓基本服务收费,基本服务收费主要有进(退)穴费、刻墓碑服务费、相框费等,不再另行收费。
四、上述核定标准为基准价,销售价可上浮 10%,下浮不限。请你单位(陵园管理所)加强公墓价格管理,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对违反公共墓地价格及相关服务收费管理政策规定,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将依据相关价格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