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0883/2023-59005 | 文号 | 莲民发〔2023〕92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7-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
丽水市莲都区红景天家园养老院、丽水市莲都区百龄帮老竹颐养中心: 根据《莲都区养老服务体系资金管理办法》(莲民发【2020】39号)文件精神:公建民营敬老院按星级和实际入住特困老人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三星级养老机构每人每月600元、二星级养老机构每人每月400元,其中200元作为机构运营补助经费,200元作为敬老院特困老人医疗统筹费用。2022年市民政局公布的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结果,丽水市莲都区红景天家园养老院等级三星,丽水市莲都区百龄帮老竹颐养中心等级二星。经研究,现将2023年上半年公建民营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营补助资金36.18万元予以下拨(具体名单和金额见附件)。请你们严格按照资金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专款专用,严禁移用挪用,并按要求做好账目管理。 附件: 1.莲都区2023年1月至6月份百龄帮老竹颐养中心运营补助明细 2.莲都区2023年1月至6月份红景天家园养老院运营补助明细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 2023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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